监理规划交底要点

浦江镇公共交通配套工程停车场市政、房建、绿化工程

监理规划交底要点

一、 监理工作总体思路

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工艺标准等相关文件,对项目施工实施全过程控制。通过承包单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加之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程序,运用有效的监理手段,使工程内部在质量不留隐患并满足安全、实用、美观的要求,施工现场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二、 质量控制 1、

承包单位资质报审

承包单位进场后应向监理部提供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公司资质、项目部人员资质及任命、特殊工种上岗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和通讯联系方式以及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资料、安全管理保证体系资料等。 2、 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

则。监理人员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证明、合格证、质保单、复试检测试验报告等进行核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2)

材料、设备订货:承包单位应及时提出拟定材料、设备的样品

(或看样)和生产厂家资质证明、质量证明、产品说明书,经监

理会同业主代表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 3)

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承包单位材料、构配件、设备

进场后,及时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连同数量清单、出厂合格证、质保单、复试报告一并报送项目监理部,经专业监理人员现场检查外观质量、审核证明文件及产品说明书等,确认合格签字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 4)

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凡建设主管

部门规定提交的备案证明、进场交易凭证和防伪复印件的均应在报审时一并提交。 5)

见证取样和送检:根据国家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凡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材料、试块、试件,承包单位取样人必须通知见证人(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工地代表)共同取样。承包单位取样人应在式样或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取样名称、取样数量和代表批量,由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填写试验委托单,送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 6)

甲供材料: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如有甲方供应材料、半成品、

配件及设备,应由供方负责进场检查验收,提交相关资料。如甲方无法进行下述工作,应正式委托承包单位负责,监理进行抽查核验。 3、 1)

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报审:由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填写报

送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签署检查结论签字盖章,方可审批开工报告。 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批:承包单位开工前一周,应将企业

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项目监理部审核;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临时用电方案、应急预案等应在该项目工程开工前报监理部审核。经专业监理人员审查同意,送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查一件,签字盖章后,方可组织实施。 3)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施工单位在每次测量放线后,应填写施工

测量放线报验表,连同测量放线成果表一并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查,经监理技术复核,验线合格,并在报验标上签字同意后,方可施工。 4)

混凝土浇筑报审:商品砼必须有搅拌站的质量证明单、抗压报

告、配合比通知。承包单位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填写混凝土浇筑报审表,连同附件一并报项目监理部,经监理人员审查和现场检查,达到浇筑条件,并在报审表上签字盖章后方可浇筑。砼坍落度要做汇总。 5)

旁站监理:根据国家建设部【2002】189号文,关于《房屋建

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工程师安排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承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

工程质量报验: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应提交配合比报告,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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