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重庆市卫生局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卫生许可批件须知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评审技术规程》、《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范围
凡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生产(或委托生产)下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生产企业。
(一)国产输配水设备 1、管材、管件。 2、蓄水容器。
3、供水设备:无负压(无吸程、叠压)供水设备。 4、密封、止水材料:密封胶条、密封圈、堵漏胶。 5、饮水机。 (二)国产化学处理剂 1、絮凝剂、助凝剂
聚合氯化铝(碱式氯化铝、羟基氯化铝)、硫酸铁、硫酸
亚铁、氯化铁、氯化铝、硫酸铝(明矾)、聚丙烯酰胺、水解
苯丙酰胺、硅酸钠(水玻璃)、聚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硫酸铝铵(铵明矾)。
2、pH调节剂
氢氧化钠、氢氧化钙、碳酸钠、碳酸钙、氧化钙(石灰)、
氧化镁、硫酸、盐酸、二氧化碳。
3、灭藻剂
硫酸铜(胆矾、蓝矾)。 4、阻垢剂
磷酸盐类、硅酸盐类。 5、消毒剂
次氯酸钠、次氯酸钙(漂白粉)、二氧化氯、高锰酸钾、
过氧化氢、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
(三)水处理材料 1、吸附、过滤材料
粉末活性炭、颗粒活性炭、烧结活性炭、活性炭纤维、
载银活性炭、无烟煤、骨炭、锰砂、活性氧化铝、分子筛(沸石)、硅藻土、陶瓷、铜锌合金(KDF)、二氧化钛等;
2、吸附、过滤组件
滤芯: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成型活性炭、
陶瓷等。
滤膜:微滤、超滤、纳滤、反渗透。
3、离子交换树脂
聚苯乙烯类离子交换树脂。 4、其它
碘树脂、电解槽、电极。
申请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单位应按下列要求提交申请资料,每个产品资料应按下列顺序排序,使用明显的标志区分,并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中除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所有资料应逐页加盖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9份,一律用A4规格纸打印(字体为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一)许可申请表;
(二)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三)产品检验报告(附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产品说明书、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四)产品材料及配方;
(五)饮水机及供水设备类的产品应提供与饮用水接触的主要材料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六)生产工艺流程及简述; (七)生产设备清单;
(八)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样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