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图书借阅制度.doc

万庄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老师和三至六年级学生均可凭在本室借阅图书。学生图书由语文老师或班主任代借。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工具书、珍贵书、为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

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统一回收并重新换书。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或老师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向图书管理员进行申请。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六、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室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七、损坏赔偿:

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 情切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

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50%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批评。 5、损坏和遗失的书籍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超期罚款。 九、偷窃惩罚:

1、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馆内或校内通报批评;同时按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行。 2、利用非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除没收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1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

3、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和纸屑。 十、赔偿、罚款交费办法:

1、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 2、凭通知单到校会计处潘老师处交纳罚款; 3、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

十一、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 十二、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四上午10:20分—12:00分。篇二:中小学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中小学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一、图书实行凭证借阅制度。对教职工、学生发放个人借书证或集体借书证。教学参考资料只限教师借阅。

二、教职工借书可采取开架自选。选中的图书不随意抽散,未选中的图书应放回原位。学生借阅采取查目录卡借阅或集体借阅等方式。

三、借阅的书籍须经图书管理人员输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

四、图书的借阅对教职工、学生分别限制借阅册数和限制借阅时间。图书借出在限期内必须归还。如需续借,要重新输人借阅手续。对逾期不归还者,给予一定的处罚。

五、借书时请读者当场检查图书损坏情况。归还图书时,发现破损、缺损、遗失等,必须数倍赔偿。

六、珍贵及孤本图书资料,只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外借。 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图书管理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和教研服务的观念,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科学的、准确的、健康有益的书刊情报,科学参考资料和课外读物。

二、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规范的图书工作验收,登录、整理、保管、借阅等基本程序的各项要求。新到的书刊要及时登录,按分类顺序上架。未登记的书刊不能借阅。 三、积极配合学校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介绍推荐各种书刊资料。 四、结合学校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收集图书资料,做好图书信息发布,书刊资料的订购工作。

五、认真做好总括登录、个别登录,做到书帐相符。要做到以卡片目录为主,每学期对图书财产进行一次核查。

六、要定期打扫书架,清除积尘。保持清洁卫生,书架整齐,环境优雅,安静舒适。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

七、充分发挥图书资料的作用,坚持面向师生开放,做好借阅和开放记载。 八、遵守职业道德,接待读者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中小学图书阅览管理制度

一、图书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图书阅览室的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

三、在未办理借书手续前,本室内的图书不得擅自带出。

四、如阅读课需借出本室图书时,请任课老师与图书室负责老师做好借还的登记手续。 五、请爱护图书资料,图书要轻取轻放。

六、已取下但暂不借的图书请务必放回原来的位置,不要有散乱的现象。 七、读者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

八、读者在图书室内应保持安静及环境卫生整洁。

九、新生入学后,请班主任老师先行进行图书室使用教育,然后才能使用本室内图书。 中小学图书阅览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阅览室所需书刊的调借,登账、上架及清点。

二、爱岗敬业,按时开放阅览室,服务热情主动,方便快捷。 三、坚持卫生日日清扫,搞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 四、做好每日读者流量统计,按日统计报表。 五、及时完成全校报刊定购工作。

六、每日到期刊要及时收登、编目、上架。

七、做好学生课外阅读指导,培养学生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协助开展学校组织的各种爱月教育读书活动。篇三:中小学图书管理制度汇编 中小学图书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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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 6 第一章 总则 ......................................................................... 6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人员 ..................................................... 7 第三章 管理与使用 ............................................................. 8 第四章 条件保障 ............................................................... 11 第五章 附则 ....................................................................... 12 (附表一)图书馆(室)藏书量 ....................................... 13 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例表 ............................... 14 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人员 ................................................... 17 岗位职责 ...................................................................................... 17 藏书库及资料室管理规则 ........................................................... 19

图书馆(室)书刊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 20 阅览室守则 .................................................................................. 21

中小学图书馆(室)书刊借还制度 ........................................... 22 图书的剔旧和处理方法 ............................................................... 23 1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 (修订)》的通知 教基〔2003〕5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部修订了原国家教委发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现将修订后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以下简称《规程》)印发给你们,并将执行《规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程》的重要意义,要根据《规程》,结合工作实际,制订贯彻落实《规程》的具体意见和办法。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管理工作,把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使其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作为教育图书管理工作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二、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每年的教育经费中按一定比例设立图书专项经费,保证中 2

小学图书馆(室)购买图书资料的需要。学校要多渠道筹措经费。积极鼓励企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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