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培训

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培训

宁夏海辉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培训安排 野外钻探流程 野外记录的基本要求 岩石和土的形成

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的技术要求

岩土的定名与分类 岩土的野外鉴定与描述 钻探与取样 原位测试 地下水 记录格式

第一章 培训安排

1、培训目的

为保证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质量和人员安全,提高记录员的水平和安全意识,统一记录要求,对本单位记录员进行野外钻探培训。 2、培训目标

(1)熟悉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单位对记录的管理要求; (2)掌握《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对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的技术要求;

(3)掌握岩土的分类、描述的实际操作技能。

第二章 野外钻探流程

1、放点

按照平面图布置,使用RTK或者全站仪放点,把塑料袋或者竹签放在对应的点位,进行标示,标明孔号,孔深,钻孔性质,如取土孔,标贯孔等。 2、进场

进场前确认场地道路的通畅,进场后,确认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是否有高压线,地下管道,天然气管道,自来水管道,光缆,高空坠物等。 3、钻探

如有以上安全隐患,需要移孔,移孔后在原始记录标明移孔方向和距离,用水准仪测量标高的变化方可开孔。开孔前必须带安全帽。开孔后,初见水位之前尽量干钻,测量水位深度,水位之后可以用泥浆护壁钻进。按照平面图要求,取样,标贯,动探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确保孔深达到设计要求。钻探结束后,泥浆坑进行回填,孔口封闭,第二天进行水位测量。

第三章 野外钻探记录的基本要求

1、记录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满足规程、规范和相关的管理要求。 2、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并应妥善保存,不得丢失、损坏或损毁。 3、记录应采用黑色铅笔,硬度一般应采用H、HB、B。

4、记录不得涂改;必要时可以更正,更正应采用划改法,划改后应能识别原有内容和更正后内容;更正一般由记录员进行,其他人员更正时或更正后应与记录员进行确认,防止发生错误。

5、每份记录首页(扉页)均应标识工程名称、孔号、终孔深度、地下水位,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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