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常见的刑事案件调查方法

13种常见的刑事案件证据调查方法

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强有力的证据能够保证案件事实准确、及的时查清,使违法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处罚,无罪的人员免予追究。那么,对与不同性质的刑事案件,其证据调查有哪些方法呢?接下来小编就来介绍一下13种常见的刑事案件证据调查方法。几种常见刑事案件的主要证据调查方法如下:

一、故意杀人案件

1、被害人陈述或目击及知情人的证明,由办案人员就案件的具体情况制作询问笔录,从中获取案件的有关证据。2、通过询问案发现场的邻居、过路群众、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家属、亲戚朋友等,获取案发前后的情况。3、现场勘查卷。包括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笔录,提取现场遗留物及有可能与侦查有关的物证、书证,复查现场的照片及笔录。4、法医、技术鉴定卷。(1)解剖被害人尸体。确定死者死亡时间、血型、伤口位置(包括受损伤程度及由何凶器形成)、致死原因;(2)被害人受伤情况。包括受伤程度、形成原因、与凶器比对检验、鉴定记录、结论,提取被害人病志;(3)精神病患者应当由指定的医院做出鉴定;(4)与案件相关的技术鉴定材料。包括血型、毛发、唾液、指纹、足迹、遗留物、痕迹、排泄物、毒性等检验都应作出详细的鉴定报告;(5)作案工具的鉴定材料。如刀的长短、宽度与伤口的比对鉴定,枪杀案件的子弹、弹道、弹壳的鉴定;(6)尸体腐烂或碎尸的,应作颅像重合鉴定或DNA同一认定。5、作案工具。包括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遗留于现场的凶器,如刀、匕首、斧头、棍、棒、毒物、爆炸物,交通、通讯工具等实物和照片(刀、匕首的照片放比例尺)。有辨认能力的,由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知情人辨认凶器,制作辨认记录。6、讯问犯罪嫌疑人。(1)问清杀人动机,如仇杀、奸情杀人、图财杀人、义愤杀人、流氓杀人等,并进行查证核实;(2)问清作案手段,确定是刀杀、电击、溺水、活埋或闷死(伤)、勒、掐、冻死(伤),还是利用交通工具撞死(伤)、毒死(伤)、注射药物致死(伤)等;(3)问清作案时间、地点、作案的事实情节,如实施过程中的细微情节,处罚时可减轻或加重的情节,以及旁证情况等;(4)有同案犯的,应问清如何预谋、分工、实施犯罪的,在作案中的具体行为及应负的责任;(5)凶器下落及来源。7、被害人死亡的,应调取被害人户卡,证明身源。8、其他证据材料。包括犯罪造成的后果,如家庭的损失、破裂、对其亲属的影响、社会舆论等,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关系,如来

往关系、经济关系、亲属交往、亲情、奸情、有无利害冲突等。总之,获取的证据必须是足以认定犯罪行为是该犯罪嫌疑人所为。

二、抢劫案件

1、制作被害人询问笔录。问清被害人被抢的准确时间、地点、周围环境,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嫌疑人实施抢劫的手段及是否使用威胁语言,嫌疑人持何种凶器,抢劫的人数,嫌疑人作案分工情况,嫌疑人的逃走去向,被抢物品特征、数量、价值、购买年限,被害程度(如被害人死亡的需询问知情人),被害人衣着等。2、询问当事人、目击者、知情人,获取案件的有关证据。3、辨认、指认证明。包括被害人或知情人对犯罪嫌疑人的指认,对作案工具、赃物等的辨认,制作辨认笔录。4、现场勘查卷。如现场图、现场照片、勘查笔录、实物提取证明。5、尸(活)体鉴定结论。被害人死亡的,应进行尸检,出具尸检鉴定,活体应作出伤情鉴定,认定伤口形成情况、受伤程度,提取被害人的抢救记录、病历、诊断书等。6、估价鉴定。被抢物品应委托物价部门作出估价鉴定。7、物证及作案工具。被抢的物品及凶器应拍成照片,包括交通工具等。8、技术卷。包括被害人的血型、毛发、现场指纹、足迹鉴定、痕迹检验报告,现场遗留物提取、检验结论及技术鉴定材料等。9、审讯犯罪嫌疑人。问清(1)作案时间、地点、环境;(2)目的、动机、手段,如暴力捆绑、殴打、伤害、胁迫威逼以及用酒、药物麻醉等,持有或使用何种凶器、物品。其特征来源和下落情况;(3)抢劫的情节,如基本事实、作案次数、活动范围、活动场所、实施犯罪的对象、作案时衣着、抢劫的物品下落、被害人体貌特征等;(4)如是共同犯罪,查明共同犯罪人所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分赃情况,是否有攻守同盟,分清主犯、从犯、胁从犯。10、作案后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危害影响的有关材料。

三、盗窃案件

1、询问被害人或被盗单位。问清被盗时间、地点、被盗经过,如何发现被盗,被盗物品的数量、特征、种类、购买时间及价值。问清被盗赃款的具体数额、面值张数,被盗钱物存放于何处,单位被盗的要取保管人证,法人出证的无效。2、提取可证明被盗物品价值的证据,如购物发票等。3、力求获取原始赃证,查获的所有赃款、赃物应拍照片,附卷作为案件证据,原则上赃款、赃物应随卷移送。如确实必须先发还失主的,应作详细的记录。无法取得原始赃证的,必须有赃款、赃物下落的确凿证明。如赃款已被花销,应查明花销的时间、地点、方式

及有关证明人,获取用赃款购买的实物。赃物被变卖的,力求找到买主,取得原物或证明。 4、通过询问知情人或发案现场群众获取案件的有关证据。5、对追缴的、犯罪嫌疑人退赃的赃物应由物价部门做出估价鉴定。6、有盗窃现场的要有现场勘查笔录、照片及现场图,提取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痕迹、物品,如衣物、手套、作案工具等。7、现场提取的毛发、指纹、足迹等应做鉴定,对现场痕迹如撬门、破锁、挤压等形成的现场周围的其它痕迹也要做鉴定。8、力求缴获全部作案工具,对已缴获的作案工具有鉴定价值的,必须经过技术鉴定。9、审讯犯罪嫌疑人。(1)审清犯罪的次数及具体情节,包括作案时间、地点、手段、预谋和实施过程;(2)审清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和目的,盗取财物的数量、品种、规格和型号;(3)问清赃款、赃物的下落,进行销赃、藏赃、窝赃、用赃的人员、地点以及退赃情况;(4)问清作案工具的具体情况和作案工具的来源及下落,有无提供作案目标和作案工具的人员,如有,要审明提供的过程;(5)合伙作案的,要审明是集团作案还是共同犯罪、合伙作案次数、每个人应负的罪责及同伙下落,口供要互相印证;(6)有无其他犯罪;(7)必要时,组织犯罪嫌疑人辨认作案现场,制作现场方位图和辨认笔录。10、作案后果或造成危害影响的证据材料。如盗窃外国人钱物,盗窃珍贵文物、珍稀动物、军用物资、救灾钱款、银行、金库等,给上述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社会影响的材料。

四、强奸案件

1、询问被害人。问清发案时间、地点、手段等犯罪事实和情节、犯罪后果,问清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对被害人的陈述要经查证属实,排除伪证和诬告的可能性。对于不满十四岁幼女的询问应由其监护人在场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2、询问被害人亲属或知情人,了解所得情况的来源及具体的案情。3、获取目击群众的证言。4、走访调查中所获的证据材料。5、强奸作案遗留下来的精液、血迹要经过化验和查证,同时对现场提取毛发、指纹、足迹,现场遗留痕迹、遗留物、分泌物、铺垫物、擦拭物进行鉴定。必要时应作DNA鉴定。6、向被害人提取被撕坏的衣裤、内裤、血衣、被强奸后的分泌物、被害人血型。7、提取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厮打遗留在现场的钮扣、裤带及其它随身携带物品。8、提取被害人受伤情况的诊断证明、病历等,阴道撕裂、身体表皮受伤、妊娠等,要做出鉴定结论。9、被害人死亡的,应做尸体鉴定结论。10、制作现场勘查卷,包括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11、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的笔录、现场指认笔录。12、收缴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时的作案工具,拍照后附卷,并查明作案工具是否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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