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化双阳宾馆火灾报警系统改造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燕化双阳宾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改造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北京中建科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燕山分公司

编制:

审核:

审批:

属地施工作业负责人:

属地安全部门负责人:

北京中建科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燕山分公司

2013年 10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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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项目名称及概况……………………………………..3 2、作业内容………………………………………………3 3、作业安全措施…………………………………………3 4、主要直接作业环节……………………………………6 5、作业危害识别…………………………………………6 6、安全交底与危害告知…………………………………6 7、路径路线(略)………………………………………7 8、作业危害分析与对策…………………………………8 9、编制依据………………………………………………13 10、现场施工组织设计………………………………….13 11、本次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和一般规定………….13 12、环境保护措施……………………………………….15 13、HSE应急方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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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名称及概况

1.1 项目名称:燕化双阳宾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改造 1.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燕化双阳宾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改造工程,改造建筑面积约为16795m2,分别为主楼四层的各功能区域和南楼三层的各功能区域。

室内消防系统为常高压系统,压力为0.8MPa。室外消防给水管线压力为0.8MPa,为常高压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防给水管采用热镀锌钢管,DN≤80螺纹连接,DN≥100沟槽连接。埋地管线及室外管线为无缝钢管,焊接连接,管道加强级防腐

本工程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话呼叫报警系统。在各功能区域设烟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并带消防电话插孔、消防广播、声光控报警等。信号总线及电话线采用RVSP-2*1.5mm2电缆,DC24V电源线采用RVVP-2*2.5mm2,广播线采用RVSP-2*2.5mm2,电缆室内穿SC20钢管敷设。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燕化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本安全施工措施和方案。

1.3 计划工期:2013年10月20日~2013年11月30日

2 作业内容

2.1、测位放线,确定线路走向路径,确认管线及喷淋头和探测器位置。 2.2、消防管线安装。

2.3、室内管线支架制作安装。 2.4、管线试压。

2.5、管线试压喷头安装。

2.6、原有探测器拆除、报警系统线路线管拆除。 2.7、报警系统线管安装、管内穿线。 2.8、探测器按钮及电话和广播安装。 2.9、系统调试。 3 作业安全措施 (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3.1 用电单位的临时用电箱是必须符合用电标准,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

压等级正确选择,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负荷开关及单路负荷开关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电源的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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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3.2 临时用电电缆必须完好,容量必须满足。临时用电操作人必须持证操作。 3.3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3.4 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自备电源与历史用电电源同时不得接入用电电源。 3.5 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缺陷应立即

处理,确保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完好。每次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3.6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

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回路一保护。

3.7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

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3.8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不得低于3.5米,穿越道路不

得低于6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在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照明线路时,竹、木脚手架应加设绝缘子,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横木担。严禁接近热源,严禁用金属丝绑扎电线。 3.8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必须能牢靠的关闭。 3.9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24伏。

3.10 临时用电单位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发现

隐患缺陷应立即处理,确保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完好。

3.11 每日收工后工作票小结前,临时用电单位必须将所有临时用电箱的电源断开。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本站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2)、用火作业安全管理

3.12 用火作业的工作有:火焊、电焊、锡焊、塑料焊气割、等离子切割、沙轮机、磨

光机、喷灯、电炉、液化气炉(烤把、焊把)、煨管、烧烤物件、熬沥青、炒沙子、风镐作业、锤击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等。

3.13 用火作业前,用火施工单位必须针对用火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相

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合格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原则的行为,本部将立即停止施工单位的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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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一张用火票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票(用火作业票),一人

(用火监护人)。不能一张用火票进行多处用火。

3.15 电焊、临时用电等作业还必须随身携带特殊工种作业证。

3.16 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

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

3.17用火点周围(半径15米或防火间距内)的环境必须达到用火条件,设备,管线及地

面上的油污,可燃物要清理的要用沙土或阻燃布(材料)有效覆盖。下水井,沟管,排水沟,地漏,电缆沟等处要采取封闭或隔绝措施,防止可燃气窜入用火点周围。 3.18电焊回路线应连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且不得穿过下水井或

与其他设备搭火。不许将电焊把线,回路线与气焊的氧气胶管,乙炔气胶管混合捆绑,以免因电焊把线,回路线过热损毁氧气胶管,乙炔气胶管。

3.19 用火监护人必须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必须了解用火区域的安全要求,会正确使用

消防器材,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监火时佩戴明显标志,随身携带《用火作业许可证》不得私自离开现场。用火人必须在划定的用火区域内用火,每次用火结束后,用火人、监护人检查无余火后方可离开用火作业现场。

3.20 本部对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绝对禁止其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将停止其工作进行安全教育 (3)高空作业管理措施

3.21、施工单位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3.22、高处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2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无破损,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必须穿防滑鞋,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24、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高挂低用,不得系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3.25、在钢结构上、管廊管道上没有脚手架、又无法系挂安全带的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和落实安全水平绳措施,给作业人员提供可系挂安全带的地方,否则严禁高处作业。 3.26、道路和设备、设施上方或上下交叉作业区域及人和物体有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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