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型住宅工程建设中的分承包管理

浅谈大型住宅工程建设中的分承包管理

———商茂集团南湾营经适房项目分承包管理 一、引言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中目前除部分专业程度较高的工程分项由专业分包商完成外,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还是由建筑总承包企业将劳务队和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组织起来完成的。专业化程度低,劳务队伍素质不稳定,总承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资源投入劳务队的管理,总包方的管理水平也被拖住,不能提高。由于缺乏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现代的项目管理工具也不能有良好的应用条件。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粗放型的阶段,随着市场开放性程度提高,国外的建筑投资商和承包商的进入,政策法规逐渐国际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正向现代的项目管理方式转型。

但是在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中,合法的工程分包存在着众多风险(如,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工程款结算与支付以及政策法律、不可抗力、业主方面等等)已不可小视,那么,违法分包、转包中蕴含的风险就更为巨大了。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此类现象却带有相当的普遍性。

在我家建筑二级市场中,违法分包、非法分包,非法挂靠、主管部分或行政部门强行指令分包行为等行为不但牺牲了工程质量,又破坏了施工安全,还侵害了社会利益。大量引入低素质劳动力,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存在隐患。承发包双方之间主体地位不平等的情况,使分包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分包人生产困难,职工生活困难的现象,并且一定程度上滋生腐败。

为此,建设部在2004年初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属于违法分包”

所以在大型项目中,特别是在大组团型式开发的经济适用房住宅中,如何

选择一个合格的分承包商并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将是非常重要的。 二、如何选择合格的分包商

对于选择合格的分包商后,很多具体的事情将依赖于分包商来完成任务。合格的分包商专业管理能力强。先选择合格的分包商更突出了业主单位项目以产生利润为主的地位,可使业主单位与总包单位更专注于项目的管理,并且可以降低管理不当引起的资源浪费。而且对于总包单位来说不但有效的压缩了企业规模,而且非常有效的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都提高了核心竞争力,增强了企业的市场能力。

对于大的社会环境来说,合理有效的专业化分工,使资源的利用更有效率,多余的消耗减少,基础的施工能力提高,减少了直接的生产物质消耗,变成利润储存起来,社会生产发展总是向资源的更高效利用发展的。

1、同时在选择合格的分包商时首先要注意这几方面的内容:

(1)、在建筑市场上,一方面名为分包实则转包、挂靠的现象盛行,另一方面,规范的专业分包极不普遍,而违法分包、肢解工程又随处可见。这些不规范的分包行为,直接导致由于分包责任不明确而产生的质量事故层出不穷。

(2)、由于分包主体不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分包活动大多游离于市场监管之外。

(3)、安全生产成为分包管理的“死角”。分包工程人身伤亡事故频发且呈上升趋势,工伤难以得到有效治疗和合理抚恤。

(4)、分包环节成为腐败高发区。有资料显示,一是建筑领域的行贿重点开始向分包转移。

2、询价的过程是选择分包商的关键环节

询价就是对合同价值不高的标准化货物或服务的采购,通过找到三家左右的供应商报价,每家只准对本标的报出一种价格,通过买方公共或私营部门的良好惯例进行确定本标的的中标单位。询价的目的就是通过询价这种方式,而获得本标的的行业价格信息,并通过评审方式与最底价供货商签定供货合同,从而采购商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而且在询价过程具有法律效力,最低报价供货商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绝供货。

除了进行询价外,一般还要从其他4个方面进行选择分包商:

(1)、分包的报价应使业主获得更多合理的利润,但业主指定分包的报价应使总包获得管理费,业主首要工作要评估报价合理性,防止不均衡报价的手段。

(2)、要考察分包商的技术力量、管理力量、技术工人素质,施工设备、相关经验等方面。

(3)、财务力量对有融资因素的分包商,必须考察资金财务能力。 (4)、信誉询价过程的文件,如招标书、投标书、业主要求、资料表、投标技术方案,中标函、各种保证金,承诺书,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注意询标的严格性。

3、防腐败是选择分包商的关键中的关键

由于我国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旧体制的积弊尚未完全根除,新体制处在磨合成熟中,监督制约机制和权力运行还缺乏严密、有效的制衡,为腐败的滋生和蔓延留下了空隙;另外,官商一体的体制性缺陷,使“运动员”与“裁判员”集于一身,客观上给权力寻租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在对分包商招投标中,要严控死管,方能找到合格的分包商。 4

对分包商的资质、信誉考察选择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分包商的工程施工资质应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 2)分包商单位中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 3)分包商的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 4)与本单位以往合作的情况良好的分包商。 根据以上要求选择2~3家单位进行比较后确定分包单位;然后,总包单位应与指定的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不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怎样,都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或协议书。而且作为业主,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工期、总分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另外,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得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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