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手册 (2012年修订版)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 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部分 青年文明号活动常见问题及解答 1.青年文明号活动发展历程?

2.新时期青年文明号的精神内涵? 3.青年文明号标识的内涵?

4.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5.青年文明号如何产生?

6.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的职能和构成? 7.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和评选流程? 8.如何对全国青年文明号进行监督管理? 9.青年文明号行业创建标准如何制定?

10.刚启动创建工作的行业如何迅速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 11.如何使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保持创建热情? 12.新时期如何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

13.创建集体的号长发挥什么作用,如何确定号长? 14.是否应该坚持青年文明号号长培训工作? 15.什么是“青年文明号服务卡”?

16.“青年文明号服务卡”有些什么基本内容? 17.如何开展“号手”联创工作?

18.为什么对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数量及结构提出比例要求?

19.为什么在全国青年文明号推报环节,对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和省级青年文明号的结构比例提出要求?

20.什么是全国青年文明号报备制度? 21.全国青年文明号的报备期是什么时间?

22.报备工作已结束,集体是否还可提出创建申请? 23.省级地方团委与组委会成员单位能否交叉推报? 24.如何对金融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进行管理?

25.针对旅游行业创建集体归口多个成员单位的情况,如何明确该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管理部门?

26.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司级青年文明号是否可以直接参评全国青年文明号?

27.如何加强省级活动管理机构与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的工作配合? 28.通过何种途径了解青年文明号活动的规范制度和重要文件等资料? 第二部分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工作指南(适用于活动管理机构)

第三部分 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指南(适用于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和所在单位)

前 言

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共青团中央联合20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的,以建设职业文明为基本内涵、以青年为参与主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活动于1994年启动,至今已覆盖多个行业,在窗口服务单位、生产企业、国家建设重点工程、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领域广泛开展。

为适应时代要求,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规范活动管理,特制定本手册。内容包括青年文明号活动的规章制度、常见问题释疑、创建活动日常管理、创建工作操作指导和具体案例等。 手册为青年文明号活动各级管理机构、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提供工作指南。最终解释权归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第一部分:青年文明号活动常见问题及解答

1.青年文明号活动发展历程?

青年文明号活动创建领域不断拓展,由服务窗口行业拓展到生产行业和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之后又拓展到机关事业单位。近年来法律援助、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新兴行业以及新社会组织也逐步加入活动行列。青年文明号创建载体不断丰富,继“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之后,又陆续推出“青年文明号助万家”,“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青年文明号节能减排示范行动”等创建载体,回应了社会期待,丰富了职业文明内涵。

18年来,青年文明号活动以良好的社会、经济和人才效益,体现了自身价值,成为深入人心的共青团品牌项目。

2.新时期青年文明号的精神内涵?

青年文明号活动始终倡导高度职业文明,始终强调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岗位效益三者统一。随着时代发展和活动深化,精神内涵日益丰富。

青年文明号的精神内涵现提炼为——“敬业、协作、创优、奉献”,即爱岗敬业,强调每个成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精神,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立足平凡岗位,创造优秀业绩;团结协作,强调集体成员之间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创先争优,强调立足本职,不断争创一流,成为行业标杆;奉献社会,强调引导青年发挥岗位技能和优势,主动参与社会公益实践,带头弘扬文明风尚。

3.青年文明号标识的内涵?

青年文明号标识中“Y”是英文“青年(youth)”的第一个字母,代表青年;“Y”的复线代表青年集体。整个标识意为成长在中华广阔大地上的广大青年集体在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实践中,用青春、热情和双手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奉献社会,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4.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应是以青年为主体、建制稳定的工作集体。基本条件是: (1)规模标准

创建集体人数一般在10人至200人之间。一般以一线青年集体为主体参与创建,如班、组、队、岗、台、车、船、站、所等;规模较小的单位可以整体创建。

(2)年龄标准

创建集体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 (3)评价标准

遵纪守法: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工作实绩: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全国同行业(系统)中处于领先地位;

创建实践: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青年需求,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团建基础:注重发挥青年作用,符合建团条件的须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

社会影响:热忱服务群众,积极奉献社会,本单位、周围公众、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评价较高;

人才培养:为青年发展积极搭建平台,创建工作有效促进了青年成长成才,并涌现出相当数量的青年骨干人才。

5.青年文明号如何产生?

青年文明号分为全国、省(部)、市(地、州)、县(区)四个级别,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创建、逐级评选的办法进行。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

2008年之前,各级青年文明号的产生基本采取复核与新评同步进行的办法。即每年对往届青年文明号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继续发文认定;同时每年纳入新的创建集体,经评选产生新的青年文明号,并予发文认定。对青年文明号的退出机制有专门规定,但荣誉称号不设有效期。目前,部分省级以下青年文明号仍采取此办法管理。

为进一步增强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的竞争性,2008年起,全国青年文明号实行届次评选制,明确全国青年文明号的荣誉称号当届有效。每届次的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数量基本稳定。 2010年起,按照中央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全国青年文明号实行双年度届次评选制,创建周期为两年,双数年评选。

6.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的职能和构成?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是活动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统筹管理、指导推动。

组委会目前共有成员单位21家,均为部级单位。分别为: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海洋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组委会成员单位的构成原则主要有:一是成员单位须是正部级单位、国务院直属机构(或所隶属部委不是成员单位的国家局)。二是成员单位所领导、监管、指导的行业(系统)中具备青年文明号创建条件的集体数量较多。

组委会运行机制以专题研讨、定期议事方式,对活动重大安排和发展方向等作出决策部署。下设组委会办公室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设置在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

7.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和评选流程?

青年文明号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创建、逐级评选的办法进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实行双年

度届次评选制,授予的荣誉称号为“20 -20 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跨度为两年。荣誉称号当届有效。

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和评选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报备阶段:届期之初,具备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资格的集体可向归口的省级活动管理机构提出创建申请。申请通过“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络办公协同系统进行。集体填报相应信息后,即在报备集体数据库中建档。管理部门审核集体报备信息,并视情况批准其创建资格。凡审核通过的纳入创建集体序列。

第二,创建阶段:强化重在创建的理念,制定创建目标和计划,建立创建机构,设计创建载体,有序开展工作,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并利用好 “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和网络办公协同系统。

第三,评选阶段:创建集体按照文件要求,向对口的组委会成员单位或省级地方团委提交纸质参评申请(即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表)。管理机构对其审核把关,根据名额分配,从中遴选优秀集体,推报至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第四,公示表彰: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该集体进行考察,并查看在线创建记录,确定候选单位。候选单位名单必须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共青团中央联合相关部委共同发文命名表彰,或由共青团中央单独命名表彰。

8. 如何对全国青年文明号进行监督管理?

(1)为保证青年文明号的示范性、先进性,对历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都应跟踪管理,工作重点为最新届次的获奖集体。 (2)监管主责单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按照“谁推报,谁负责”的原则,授权各集体归口的省级活动管理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凡重大情况和处理意见(如摘牌),须报请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执行。

(3)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已过了荣誉有效期,但仍在公开场所挂牌的,活动管理单位要以最新届次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标准进行监管。不再符合全国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的,不允许继续挂牌,牌匾可作为历史荣誉由集体保存。凡出现《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列明的情况,给予摘牌处理,牌匾收回。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再次获评的,原则上只挂最新届次的牌匾。

(4)省级活动管理机构对群众投诉要及时处理,加强日常指导、检查、考核,提出针对性意见,帮助集体提高创建水平。但管理行为必须遵循有关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5)集体对管理单位处理意见或检查行为有异议的,可向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申诉。

9.青年文明号的行业创建标准如何制定?

为使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更具行业特点和工作针对性,应分行业(系统)制定行业性的创建标准。制定中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符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二是突出专业属性,与岗位特点和岗位职责结合。 三是定性与定量结合,适度领先且努力可为。

四是建立配套措施,如制定考评办法和奖励惩戒机制,且与创建标准相互衔接。 五是创建标准既要有业内评价指标,也要有社会评价指标,同时要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提出要求。

六是各成员单位的创建标准需报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10.刚启动创建工作的行业如何迅速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

当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加入新的成员单位,并在其所属行业(系统)启动创建工作;或既有成员单位在所属新的行业(系统)中启动创建工作,为迅速开拓创建工作局面,可采取以下措施: (1)成员单位应与团组织联合下发关于共同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指导意见等,制定该行业创建、评优、考核、奖励办法。

(2)以召开创建活动推进会、组织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广泛动员行业各层级均迅速启动创建工作。

(3)对基层已先期开展创建活动的,要逐步纳入该行业整体创建序列,统一标准,归口管理。

11.如何使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保持创建热情?

(1)建立奖励机制。对连续或多次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活动管理单位应对集体和集体负责人给予特殊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强化跟踪监督。要强化跟踪管理,凡在外挂牌的往届获奖集体,活动管理单位要与新评集体同要求、同考核,并受理社会投诉。对工作表现下滑,社会反映不佳的获奖集体,及时提出意见并限期整改。整改到期仍不合格的,应撤销称号并收回牌匾。

(3)鼓励持续创建。对往届荣誉集体要继续抓好指导和服务,鼓励其参与各项整体创建活动;要将其纳入新届次评选活动,并以号长论坛、互访互评、结对创建等方式,提升创建整体水平。

12.新时期如何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

为使青年文明号活动常创常新、永葆活力,必须发扬创新精神,推动活动持续深化。各级团组织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弘扬精神内涵,扩大活动影响力。在用好传统媒体的同时,创新采用新兴媒体手段,广泛宣传青年文明号活动和典型事迹,生动阐释

“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树立品牌意识,健全活动视觉识别系统(VI系统),充分展示青年文明号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扩大活动认知度。

二是拓展创建领域,扩大活动参与面。要与成员单位加强合作,推动已创建的行业(系统)向基层一线延伸,将更多符合创建条件的青年集体纳入活动序列。要发挥获奖集体创建基础好的优势,推动其带动关联单位的创建工作。特别是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延伸创建工作。比如,争取司法部门支持,推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领域开展活动;公立卫生医疗机构的青年文明号集体与民营医疗机构结对,开展联合创建等。

三是完善创建标准,提高工作科学性。除《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各行业各地区应从行业和地区实际出发,制定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岗位效益三者统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适度领先且努力可为的行业创建标准和地区创建标准。按照层级创建的要求,优化调整各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使本行业本地区不同层级的青年文明号在创建条件、创建程序、考评标准等方面既衔接紧密,又有梯度性。对上一层级青年文明号要有更高标准。 四是规范活动管理,保持活动先进性。加强创建过程化、常态化管理,加强培训、检查、考核、公示等各管理环节,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明确活动管理的主责单位,团组织与行业(系统)联合命名的集体,由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监管,同时双方要相互配合;团组织独立命名的集体由团组织监管,并努力争取集体所在单位的配合支持。要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推广公众参与创建和管理的先进做法。

五是强化载体建设,务求创建成效。要抓好载体建设,体现创建活动有形有效,吸引青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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