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4版)名师资料汇编

合同编号:

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使用说明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本合同示范文本,供社会公众免费使 用,签约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履行中发生的 纠纷应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深圳市建设造价管理站不负责 调解。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同意,不得以任何 形式发布、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中的任何部分。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型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

2.乙方应当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主管部门核 发的相应资质。

3.本合同中的第一章工程概况、第二章工程设计、第三章工程施工、第 四章违约责任、第五章其他,合同双方可根据需要选择。

4.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对乙方供应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档次、 单价等约定清楚。

5.乙方采购的材料和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或者标准的要求,双方不得降 低有关规范或者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6.为避免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建议双方对有关事宜的处理 意见、协商或者确认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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