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车间管理规定

装配车间管理规定

一.综合要求:

1. 所有员工提前10分钟上班,参加部门早会.

2. 所有员工每天必须完成车间下达的生产任务方可下班.

3. 每天必须如实填完整填写当天生产数量(日报表),严禁进行虚报,错报.

4. 装配好的产品,必须按标准板摆放,且做好标识,标识必须体现数量,那条线生产,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等.

5. 入库员必须对每板数量进行核对,且与成品库做好数据交接.

6. 上班时间严禁脱岗(离开岗位10分钟以上).超出10分钟必须找管理请假. 7. 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玩手机,睡觉,吃东西等). 8. 上班时间严禁窜岗,闲聊.

9. 所有员工必须服从车间管理,必须无条件配合车间管理工作.不得拒绝或敷衍管理人员的安排

10.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公布的所有制度与流程,严禁违反.

11.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严禁迟到,早退,旷工等(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根据请假天数找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审批,生效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方可离开公司.未请假且未填写请假条不来上班属于旷工,旷工一天扣款100元,每增加一天,在100元的基础上加扣30%).旷工三天(不含)以上属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无工资结算,且公司保留追究自动离职(未交接工作)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12. 工作时间禁止亲友探访,禁止带小孩子或非公司员工进入车间,如私自带外人接触车间设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3. 严禁破坏公司财产(含设备,工具等),如有发现,照价赔偿.

14. 车间所有员工应文明用语,严禁说脏话或使用侮辱性语言;严禁发生辱骂及打架.

15. 车间严禁乱丢垃圾,有垃圾必须丢到门外垃圾桶内. 二.现场管理要求:

1. 装配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不可丢到地面上,必须用纸箱装起. 2. 垫锅的布严禁丢弃地面,必须用东西装好.

3. 配件严禁掉在地面上,如有掉的必须及时捡起来.

4. 垃圾内严禁混有配件(锅耳,螺丝,手柄,锅卡,布等)及生产辅料.

5. 生产过程中,彩盒外箱严禁放到消防通道上,消防通道必须时刻保持畅通. 6. 下班后,必须关闭岗位/工作台照明灯,流水线开关,关闭窗户及门. 7. 下班后,车间电源,电闸必须断开.

8. 对生产设备或仪器要正确使用,经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如需除尘的必须定期清理(主管制定值日表,由相关人员定期清理).

9. 每天下班后,多领物料必须退回仓库,严禁丢在车间.

10. 在装配过程中,如发现辅料存在来料不良的,必须清点好数量退回仓库;严禁丢弃.

11. 领料员在仓库领用物料或半成品时,必须先领早期的,先领零散的.

12. 每天必须对流水线及工作台进行擦试,确保无灰尘;

13. 每周必须对流水线清洗一次,车间必须大清扫大整理一次. 14. 灭火器与控电箱前面不可堆放物品. 15. 车间不可有明火,吸烟必须到指定位置. 16. 严禁穿拖鞋上班. 17. 严禁酒后上岗.

18. 所有女员工上班不可披头发,必须扎起盘起.

19.离开工作岗位后,必须关闭机器,离开工作岗位,岗位上的风扇,灯(超出10分钟)必须关闭.

20.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标准进行生产,铆钉机脚踏位置严禁垫东西,每冲一个产品,脚必须离开脚踏开关;另在技术不纯熟的时候,严禁连冲;上班时间,严禁左左顾右盼,聊天嘻笑;严禁疲劳作业,做到无工伤发生. 21. 所有设备在维修,加油,检查时,必须断电操作.

22. 员工下班后必须对岗位环境卫生(设备及地面)进行清扫,清扫干净方可离开,垃圾清理出车间.

23. 生产过程中发现前道工序的不良品,必须找到产生不良品部门的主管,让其进行返工,如产生不良部门置之不理的,必须上报给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进行解决,如未上报,责任为装配主管.

24. 本部门产生的不良品,必须及时维修返工,严禁丢在一边不处理或拉到其它车间堆放,如有发现,每次对部门管理罚款100元.

25.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对产品轻拿轻放,严禁造成产品刮花,损坏.

26. 打铆钉人员必须与打包人员配合好,严禁大量产品堆积在打包处,严禁产品掉落地上,每发现一次,每只锅罚款10元.

27.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报废锅,先放置流水线边,下班后进行清理,并填写<报废申请单>,交品质部进行签字审核后可报废处理.能做次品锅的不可报废.

28. 严禁非公司人员私自进入车间并操作设备,如有员工私自安排朋友或亲属操作设备,责任由安排人员自负;管理负连带责任.

29. 所有人员严格按要求使用防护及劳保用品,车间有要求,但员工拒不使用的,后果由员工自负.车间未处理拒不使用防护及劳保用品的员工,车间负一半责任. 30. 车间产品在转序过程中,必须捆绑好,不可出现倒锅现象. 31. 严禁把好的半成品乱丢.

32. 生产好的产品,必须拉到指定位置摆放,严禁乱摆放及摆放在通道上. 三.处罚规定:

1.如有员工违反以上规定视情况对其处罚10-50元一次,此制度由车间主管执行,如管理未进行处罚,每次处罚主管10元一项.监督人员为厂长及行政人事部;如责任人为车间主管的,由厂长或行政人事部对主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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