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知识材料
张宏刚
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经常要从事文字工作,但是,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在公文、论文、计划、总结、试卷、证书、奖牌等文字材料中,存在不少使用不规范的序号、标点符号、汉语拼音以及年月日应用的不规范。那么,如何规范使用?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政策篇
1. 什么是规范的语言文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包括两个方面,即语言规范化:讲普通话;文字规范化:写规范字。
2.语言规范化:讲普通话。 (1)以北京音为标准音; (2)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
(3)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3.新时期推广普通话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大力推广、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4.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具体要求是“三纳入一渗透”,具体内容是: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
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
5.通过推广普通话,要逐步使普通话成为哪四种用语? 校园用语、公务用语、宣传用语、社会服务用语。 6.现阶段哪几种人需要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演员、播音员、主持人、教师、公务员、窗口行业从业人员。 7.“语委办”的全称是什么?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8.文字规范化:写规范字。
所谓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9.正体字:
以195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选用的字为准。
10.简化字:
以1986年10月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中收录的简化字为准。《简化字总表》所收对照的繁体写法即为不规范字,一般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场合中停止使用。
11.传承字:
是指历史上流传下来沿用至今,未经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字。
12.不规范用字:
(1)已经淘汰的异体字:如册(冊)、村 (邨)、朵 〔朶〕
(2)已经简化的繁体字:如后(後)、 愿(願) (3)已经废止的二简字:如蛋(旦) (4)错字、别字 (5)缺损字
(6)不正确标点的使用、不规范的书写格式等 13.异形词:
是指在普通话书面语中并存并用的同音(指声母、韵母和声调完全相同)、同义(指理性意义、色彩意义和语法意义完全相同)而书写形式不同的词语。例如:“笔画”和“笔划、“唯一”和“惟一”等等。实际的使用当中,除了书写的差异之外,它们还有使用频率的不同,但是一般不会造成误解。
14. 推普周:
(1)经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第三周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自1998年第一届推普周开始。
(2)2018年是第21届推普周。时间为9月10日至16日。主题: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扶贫先扶智,扶智先通语。
二、公文格式篇
(一)文字材料中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
1.“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等用顿号不规范,应该用逗号,即“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
2.“一,”、“二,”、“三,”等用逗号不规范,而应该用顿号,即“一、”、“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