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两票”制度是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的核心,是强制性的规定,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是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的关键。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对“两票”的评价、统计分析、检查和考核等管理工作,规范各级人员职责,提高“两票”的执行力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相关要求的补充,规范了公司“两票”管理各级人员评价职责、监督检查和考核规定,请公司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 “两票”管理工作原则
第三条 “两票”管理实行“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查纠一级” 的工作原则,公司、风场、班组各自开展好三级层面的评价工作。
第四条 各级领导或安全监督人员都要把“两票”管理当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多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两票”规定的行为。结合实际多做引导、指导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养员工自觉执规、严肃执规、正确执规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第五条 公司、场站、班组三级安全监督人员每月都必须开展好“两票”的检查评价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责任部门、责任班组、责任人员反馈。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要结合月度安全分析会,分析“两票”的监督检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要求,对执行中的错票进行考核,并在月度安全分析会上进行通报。
第七条 公司、场站、班组要加强《安规》及“两票”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安监部要定期针对场站、班组反应的问题,主要以专题形式,开展好学习、培训和宣贯工作。 第三章 各级“两票”管理职责 第八条 安监部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做好公司“两 票 ”实施细则的制(修)订工作,结合现场实际和工作中产生的疑问,提出“两票”执行的规范要求或补充规定,确保两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规范的执行。
(二)每月定期组织对各部门的“两票”进行抽查(不少于30%)、评价分析,月度分析会点评、月度绩效考核兑现。
(三)监督公司各单位安全网员每月开展“两票”评价管理工作的落实。 ( 四 )监 督 公 司 及 所 属 各 单 位 对《 安 规 》及“ 两 票 ”的 执 行 情 况 ,经 常 深 入 生 产现 场 ,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违章行为。
(五)组织 对 重 大 、重 要 检 修( 施 工 、操 作 )项 目 前 的“两 票 ”审 核 把 关 。 (六)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公司“两票”执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分析“两票”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
第九条 场站安全专职的主要职责
(一)依 据 公 司 “两票”管理的相关规定,于次月初组织对本部门、公司所属场站办理的“两票”逐份审核评价。对不合格的两票,指出错误根源,并向相关责任班组指出。并将汇总的统计、评价情况,按附表格式上报公司安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