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旅游福利制度

为了企业良性发展,企业经营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确保员工工作的稳定性,根据公司现状,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一、公司根据年度的经营业务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组织员工进行旅游活动。 1. 凡在本公司工作连续满1年以上的员工享有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的权利。

2、 公司在一个工作年度内以不同形式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并记入员工档案,公司以各员工的不同表现给予员工不同待遇的旅游项目。 二、公司的旅游项目的等级。

1、 普通旅游活动,员工享有时间为一两天省内外周边游 2、 高级旅游活动,员工享有时间为三到五天国内外旅游 三、员工享有不同旅游项目的规定。

1、 凡本公司员工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可参加公司组织的普通旅游活动。 如参加旅游后该员工离职,按照制度离职当月扣除旅游经费的转正不满一年的月份费用,如参加旅游后该员工继续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该项费用减免。 2、 凡本公司员工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免费参加公司组织的省内外普通旅游活动。

3、 凡本公司员工工作满5年以上的,可免费参加公司组织的高级国外旅游活动。 凡本公司员工工作满1年以上5年以下,参加公司组织的高级国外旅游,可按在职年份比例分摊参加。

4、旅游名额不得转让,自动放弃旅游的同事,公司一律不做费用补贴。 5、不满足旅游福利、有意愿旅游的同事及同事家属,可自费报名参与。 四、本规定的旅游活动,公司员工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不重复享有。员工享有的旅游福利由公司安排。 五、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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