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教师[2011]2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1.05.31 【实施日期】2011.05.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师范生
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 (苏教师〔2011〕2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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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我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吸引优秀学生读师范,鼓励优秀人才当教师,培养造就优秀教师,特制定本办法。
一、鉴于当前我省幼儿师资队伍性别结构矛盾突出,男教师稀缺的状况,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以培养幼儿园男教师为切入点,计划在“十二五”时期招收一批五年制高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推动改善我省幼儿师资队伍性别结构,提高我省幼儿师资队伍质量。 二、五年制高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报考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实行按省辖市定向招生和提前批次录取,招生计划将根据各市的需求情况核定下达到各省辖市和培养院校。考生必须参加培养院校组织的面试。
免费幼儿师范男生的培养院校为办有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的高等师范学校。 三、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
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其中生活费补助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具体标准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分3000元、4000元、5000元三档发放。其中已享受生活费补助的一、二年级学生不得重复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四、五年级学生不再享受高校国家助学金政策。2010年招收的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按原有政策补助经费。
四、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入学前与录取学校和所在省辖市教育局签订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回生源所在省辖市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鼓励其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要按不足的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 2 / 3
向省教育厅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退还的费用及违约
金通过省教育厅上缴省财政。
省辖市教育局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教育厅批准。
五、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可参加公开招聘到生源所在省辖市公办幼儿园任教,也可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到其他幼儿园任教。经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由省辖市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到农村公办幼儿园任教。经协调安排的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应承诺在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不少于5年。各地应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并支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毕业后到民办幼儿园任教。各地要确保到公办幼儿园工作的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有编制。
六、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在校学习期间,如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或因主观原因不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免费资格自动取消,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 七、五年制高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毕业前不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五年制师范毕业生“专转本”学习。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间内,一般不得脱产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鼓励其在职进修高层次学历。
八、各培养学校要围绕培养造就优秀教师的目标,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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