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巡回检查制度
1.巡回检查:有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四部分组成,各车间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巡回检查作出具体的规定,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图(或巡回检查表),明确检查的设备、项目、周期,对检查结果应认真记录在值班记录簿上。
2.交接班检查:应根据运行方式的变化进行全面而有重点的检查对上班变动过的系统和操作过的设备及存在缺陷的部位尤其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对设备检修的状况和安全措施要及时掌握。
3.班中检查:应按运行规程的规定进行全面系统彻底的检查,防止漏项。
4.定期检查:各车间应具体明确的规定检查的设备、项目及时间、周期、运行人员应按规定认真执行。
5.特殊检查:除按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在特殊情况下:如设备存在重大缺陷,特殊运行方式,自然条件恶劣等,应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并应按临时规定的措施及有关领导的指示及要求执行。
6.设备系统发生严重故障,除按规程的规定进行及时的检查处理外,还应对可能波及的其他有关设备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特殊检查。
7.巡回检查人员必须由责任值班人员执行或监护值班员进
行,不得由实习人员,徒工或其它人员代替。
8.巡回检查时应随时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电筒,听棒和其它检测工具等),检查中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运行特点看、听、摸、嗅和试。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注意设备及人身安全。
9.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检查,并在检查中发现缺陷及时消除缺陷。
(1)巡视周期。电厂、变电站运行设备每二小时巡视一次,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电气设备定期巡回检查项目内容: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各接连接点、触点有无过热现象,发现异常运行情况时,查看电压、电流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
4)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音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