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
校发【2010】12 号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对学生进行设计、实验和科研方法与能力训练的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是综合性、探索性和实践性很强的一种教学活动,是完成专业基本训练、实现培养目标、全面提高人才素质的重要过程。
为了克服教学上的不均衡性,防止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疏漏或偏废,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沿着教学要求的轨道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使每个学生都受到比较完整的专业基本训练,特制定本规范。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和任务
1. 系统地、全面地对学生进行设计方法、实验方法和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不同专业可以有所侧重)。
2.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和技术经济管理知识,解决本专业工程和科研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3. 进一步培养学生制图、运算、设计、测试、试验、计算机应用等基本技能。
4. 提高学生查阅文献、分析资料、编写报告的能力,能比较顺利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和撰写论文或说明书提要,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要包括专业外语考核的成绩。
5. 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激发专业意识和奉献精神,提高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自觉性。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审定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保证选题的质量。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科技开发、社会进步或本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紧密结合的实际题目。工科专业结合工程实践类型的课题所占比例不小于 8 0%(按专业统计)。
2. 题目要有一定的综合性,覆盖知识面较多,能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3. 题目要有一定的工作量,深度、难度要适中,使中等程度的学生通过努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部分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可根据因材施教原则适当增加内容和提高要求。
4. 严格坚持“一人一题”的原则,即保证每人一题。如数名学生同做一个课题,则应保证每个学生有不同的专题。同一选题五年内不得重复使用。
5. 在选题方式上,为充分调动师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要尽量做到自选与分配相结合,指导教师提出的题目要给学生留有选择的余地。指导教师提出的题目经系(所)研究、调整后,报学院审定。题目确定后以任务书的形式让学生接受任务。
6. 题目一经选定,中途不得随意改变。如确因不可预知的因素需要更换题目时,必须在课题调查前向系(所)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改题。
7. 理工科专业学院应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三周内,文、管类专业学院应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五周内将“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一览表”和“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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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统计表”上报教务处审核。
8.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三周内指导教师必须向所指导的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一式两份,一份交给学生;一份留学院,待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装订在论文中。
9. 毕业论文任务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调查
1. 课题启动首先要从调查研究入手,包括查阅文献和现场调查、毕业实习或实地考察。 2. 指导教师在下达课题任务时,首先要指导学生阅读几篇主要参考文献,其余部分由学生本人自行检索。
3. 毕业实习(含实地考察),是理论联系实际和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环节。各种类型题目都要就地就便、力所能及地组织学生深入厂矿企业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学习经验,收集资料,为课题研究做好准备。凡独立进行毕业实习的,要备有毕业实习大纲,安排实地考察的,也要有调查提纲。两种现场调查都要写调查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作为评定成绩的依据。
四、选题报告
1.选题报告是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课题研究的依据和撰写论文的基础,也是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根据之一。各科类专业学生,在完成查阅文献、毕业实习或实地考察后,都要向指导教师提交一份选题报告。内容包括:文献综述(包括本课题的现状和发展趋向)、主要研究内容、方法及其预期目的、课题进度计划等。
2.学生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五周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报告。选题报告理工科类一般为3000字左右,管理、文法类一般为2000字左右。指导教师必须在选题报告上签字。
五、中期报告
1.中期报告是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根据之一。学生必须在第十一周向指导教师提交一份中期报告。内容包括:已完成的设计研究工作及取得的初步结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可预期成果等。
2.中期报告一般为3000字左右,指导教师必须在中期报告上给出指导意见并签字,系所负责人审定学生的中期报告是否合格,并签字(盖章)。
六、指导教师
1.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时,必须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是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系列或研究系列人员,其他人员只能做第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得中途变更;如与外单位协作联合指导,为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第一指导教师必须是我校教师,校外人员可以作为第二指导教师。
2. 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毕业设计一般不超过7人;毕业论文一般不超过 5人。 3. 指导教师,特别是新选题或新参加指导的教师应认真做好课题准备,参与编写毕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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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指导书,具体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包括题目、专题、目的、任务、内容、要求、参考文献等)。
4. 指导教师的工作
(1) 指导学生课题调查,审定调查提纲,审阅外语译文、调查报告、选题报告或文献综述(含课题计划)、中期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并根据学生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工作表现、能力水平和各环节任务的完成情况写出全面评语,评定各项成绩。
(2) 注意因材施教,加强面对面指导。随时解答疑难问题,定期检查进度与质量。督导学生按期完成各阶段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3) 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结合实际,细心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5. 对学习不努力、不认真、敷衍了事、回避指导、未完成各阶段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无故缺勤、严重违反学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不推荐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6. 指导教师之间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互相学习,集思广益,不断总结、改进、提高。 7. 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要提高责任心。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每一环节负责。对不认真负责,所指导的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出现较大问题的教师,学校取消其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资格,问题严重者,按教学过失或事故处理。
七、对学生的要求
1. 学生要提高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投入到课题研究中去,在导师指导下,保质保量独立地完成各阶段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对已获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若低于80分,即取消推荐资格。
2. 学生要刻苦钻研、精益求精、独立思考、勇于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要尊重教师,虚心接受指导。平时要与教师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对课题中的主要方案、技术关键和重要决断,要主动征求教师意见, 尽量减少大的失误。
3. 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若学生不按规定执行,指导教师要予以提示或警告,问题严重者,系(所)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取消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格。
4.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必须以认真、严谨的科学态度对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和剽窃。
八、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检查
1. 学院应根据学校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召开有关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会,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要定期进行检查,期末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
2. 各系(所)要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对每一名指导教师提出具体要求。指导教师要经常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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