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医院信息系统是医疗服务的重要支撑体系。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我院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根据《湖北省卫生厅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全省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通知》(鄂卫发〔2012〕14号)精神,并结合我院信息系统应用的特点,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科,由XX同志兼任主任,XXX等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做好系统定级工作。定级系统包括基础支撑系统,面向患者服务信息系统,内部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直报系统及门户网站,定级方法由市卫生局统一与市公安局等信息安全相关部门协商。

2、做好系统备案工作。按照市卫生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划分定级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定级后,将本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信息系统定级报告》和备案电子数据报卫生局,由卫生局报属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3、做好系统等级测评工作。完成定级备案后,选择市卫生局推荐的等级测评机构,对已确定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范和《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国家标准开展等级测评,信息系统测评后,及时将测评机构出具的《信息系统等级测评报告》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备。

4、完善等级保护体系建设做好整改工作。按照测评报告评测结果,对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有关标准,组织开展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安全类别

控制项

主要安全措施

二级保护措施

三级保护措施

物理安全

物理访问控制

机房安排专人负责,来访人员须审批和陪同 √

重要区域配置门禁系统 √

防盗窃和防破坏

暴露在公共场所的网络设备须具备安全保护措施 √ √

主机房安装监控报警系统 √

防雷击

机房计算机系统接地符合GB 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的计算机机房防雷要求 √ √

机房电源、网络信号线、重要设备安装有资质的防雷装置 √

防火

机房设置灭火设备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机房配置自动灭火装置 √

电力供应

机房及关键设备应配置UPS备用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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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要科室应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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