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文件
上铁建发?2009?423号
关于印发《上海铁路局建设项目监理管理
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合资铁路公司、工程指挥部、筹备组:
为提高全局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水平,坚持“高标准、讲科学、
不懈怠”的要求,突出工程质量和安全,坚持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和细节管理,大力推进标准化监理站建设,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确保实施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切实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控能力,实现“不留遗憾、不当罪人、建不朽工程”的目标。依据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推行监理工作的计划管理
实行计划管理不仅是当前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的需要,更是监理企业自身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监理实行计划管理能有效减少监理的日常管理层次,规范监理人员日常监理监督行为,有效提高监理管理效率,提高监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理日常工作的计划管理工作,切实抓好监理计划管理工作,对计划中的每一项具体内容要认真研究,制订措施,每一项内容要有针对性,能够切实指导日常的监理行动。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既定的计划实行日常监管,并针对现场的动态变化及时做好动态调整。
1.监理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审批
监理单位的月度计划由各监理组长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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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计划严格审查后编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月度计划进行审核,并对重要项目安排专项监理计划,报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后实施。各项目每月将审批后的月度施工及监理计划报路局。监理的周计划由监理组长负责编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总监理工程师(副)根据周计划动态调整本人的周计划。监理的日计划由监理工程师编制报监理组长审批,下达到各监理工程师执行,报总监理工程师备案。总监理工程师(副)或监理组长针对重大问题下发“监理派工单”。监理计划要明确监理的具体监督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活动的频次要求,有效指导监理人员的具体监理行为。
2.项目管理机构对监理计划的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总监理工程师(副)月度监理计划进行审批,每月组织对总监理工程师(副)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考核。要针对人员是否做到按照计划内容落实日常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措施落实整改。不断查找监理计划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监理计划管理制度。对监理单位计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考核办法,定期考核。
各项目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监理计划工作的检查与考核。主要领导每月对各监理部的现场检查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每月对各监理部的现场检查不少于4次;工程(安质)部长每月对各监理部的现场检查不少于6次;主管工程师每周对各监理部的现场检查不少于2次。
项目管理机构每月对监理计划的考核结果纳入监理信用评价考核。
3.路局对监理计划的管理
路局建设处加强对总监理工程师计划的日常检查与考核。对客专项目的监理计划工作每月检查1次;对一般项目的监理计划工作每季度检查1次,结果纳入监理信用评价考核。
二、强化监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当前大规模铁路建设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人员素质不高,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监理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工程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的卡控状态。各单位要积极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加强监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促使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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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在知识、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得到提升。
1.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各监理单位要制定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制定监理教育、培训规划,根据规划分阶段教育培训的月度计划、周计划。培训的内容不仅要涵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及相关施工指南的内容,更要分阶段对施工组织(方案)进行研究和学习,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要开展专项的学习,要结合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或者是典型事故开展现场实际学习。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应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两个方面,监理人员首先要经过外部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监理过程中还要定期参加外部培训。内部培训主要指监理单位日常组织的教育培训,培训的方式不仅可以通过课堂讲解,施工现场典型事例讲解、分析,还可针对专项内容开展的专项培训。培训要严格进行考试,考试成绩留存档案,作为监理人员个人考评的主要依据。
2.项目管理机构对监理教育培训的管理职责
审查监理单位的月度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对教育培训的频次及教育培训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教育培训的频次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满足项目本身建设的技术要求。定期检查监理单位教育培训的落实情况,主要对培训效果开展检查和督促,尤其是思想意识和业务素质两个方面,确保监理监督有效,施工现场管理受控。
项目管理机构要制定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主要针对专项技术或施工作业,要组织专家组或讲师团进行讲课,确保专项施工监理监督有序,安全质量受控。主要领导每月对监理的教育培训情况检查1次;分管领导每月对监理的教育培训情况检查2次;工程(安质)部长每月对监理的教育培训情况检查3次;主管工程师每周对监理的教育培训情况检查1次。
3.路局对监理培训的管理
路局建设处每月组织对各项目监理培训的日常工作情况开展抽查,对监理培训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全局通报。对客专项目的监理培训工作每月检查1次;对一般项目的监理培训工作每季度检查1次,结果纳入监理信用评价考核。
三、强化监理工作的量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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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通过监理工作量化管理,切实抓好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监督,监理单位要不断完善内部量化管理制度、合理配备专业监理人员,严格界定监理人员分工,落实监理人员巡视、检查和验收制度,对合格工序进行检查和确认,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受控。
1.完善制度、强化检查、完善台帐
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的细化,杜绝防止简单抄袭,使制度流于形式,并定期修订。总监理工程师要坚持做到巡视检查、定期检查、首道工序检查、徒步检查,并组织集体巡视和集体检查验收,每月月末进行工程写实和工点评估有机结合,针对评估出现问题较多或严重的工点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要严格落实施工工序签认制度,及时进行现场工序签认,并建立相关台帐。监理单位要建立开工报告、配合比审批、见证取样、平行试验、旁站记录、总监巡视记录、工序签认、变更设计等台帐,切实完善内业资料管理。
2.项目管理机构强化监理工作的量化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要通过检查督促监理单位不断完善各项量化管理制度,重点要深入检查、分析各项制度针对项目的实际是否有针对性、实用性,在实际效果上力争取得实效。加强对监理单位日常检查的监督和考核,检查巡检频次、定期检查深度、专项检查的针对性、首次检查的效果以及徒步检查全面性要作为重点,每次(项)检查要在注重现场实际监控效果。强化对监理单位的工序签认及定期评估和评价的管理,完善过程控制的方法和手段,细化监理单位内业资料及台帐管理,做到可追溯。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领导每月对监理进行专项检查1次;分管领导每月对监理进行专项检查2次;工程(安质)部长每月对监理进行专项检查3次;主管工程师每周对监理进行专项检查1次。
3.路局对监理的专项管理
路局建设处对各项目监理工作的量化管理情况开展抽查,对开展不力的监理单位进行全局通报。对客专项目的监理量化管理工作每月检查1次;对一般项目的监理量化管理工作每季度检查1次,结果纳入监理信用评价考核。
四、监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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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断规范监理人员行为,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最严厉的考核确保监理工作有效实施。
1.健全监理考核制度
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的日常考核管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亲自挂帅,全面负责监理人员的考核工作,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总监理工程师通过日常巡视、现场抽查、现场提问、资料查阅、报表审查情况,并结合施工现场管理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监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监理人员要从严考核。对存在严重问题或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员予以黄牌警告,对出现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事故或较大损失及影响的监理人员予以清退。
2.项目管理机构监管监理考核工作
项目管理机构要通过检查督促监理单位不断完善、优化考核办法,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奖优罚劣,通过考核督促监理工作形成良性运转。重点做到通过考核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促使每个监理人员主动工作、积极工作、细致工作、用心工作。通过对典型问题的严厉考核起到警醒,促使监理人员增强防危意识。加强对监理单位日常考核制度落实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要认真分析、对标考核。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领导每月对监理考核工作检查1次;分管领导每月对监理考核工作检查2次;工程(安质)部长每月对监理考核工作检查3次;主管工程师每周对监理考核工作检查1次。
3.路局对监理的专项管理
路局建设处对各项目监理考核工作情况开展抽查,对开展不力的监理单位进行全局通报。对客专项目的监理考核工作每月检查1次;对一般项目的监理考核工作每季度检查1次,结果纳入监理信用评价考核。
附件:1.上海铁路局监理计划管理制度 2.上海铁路局监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3. 上海铁路局监理工作量化管理制度 4. 上海铁路局监理考核管理制度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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