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赛制辩论赛的评判标准

BP赛制辩论赛的评判标准有哪些?

2013年06月06日

BP辩论赛评判标准

英语辩论比赛规则要求裁判首先就全场比赛队伍的排名进行排序,然后再对每一名选手按照个人评分的标准打个人表现分。我们首先介绍如何决定各个队伍排名,再介绍如何为选手个人打分。

四队的排名

决定四队排名的根本因素在于四队的论点的说服力(persuasiveness)如何,而为了检验其论点的说服力,裁判需要做到:

1)不代入任何预设地,中立地裁判比赛——即不能因为个人主观支持一方观点而忽略另一方观点

2)运用基本的常识检验辩论逻辑与内容——比如辩手用反常识的论点(如,太阳从西边升起)裁判可以认定其错误,或者辩手逻辑不成立(如,因为全球粮食紧缺所以政府应当允许同性恋婚姻)裁判也可以因此不接受具体论点

在裁判中立并给予各队公平的话语权之基础上,裁判需要“全面地评判”辩论设计的各项细节(HolisticJudging)。比赛中每个辩论队的表现体现在诸多其对比赛的“贡献”(contribution)之上,比如其立论(argument)的质量,驳论(Rebuttal)的质量,正反方二队的拓展论点(extension)的质量,正反方四辩总结陈词(WhipSpeech)的质量,质询(POI)及其回答的质量,每队论点的逻辑体系是否完整,各个论点之间的逻辑关系如何,等等不一而足。裁判需要在考虑各项因素以后,综合判断哪一个队对辩论的贡献(即对辩论的推动)最大,按照各队的贡献评价各队的排名。

此外,辩手的台风(Manner)也是辩论的重要因素,但是台风本身并不能成为辩论质量高的理由。比之于比赛的具体内容(Matter),台风的重要意义在于——内容体现观点本身,而台风体现辩手用什么样的方式表达具体内容——二者都是辩手是否有“说服力”有机构成。但是对于“说服力”的大小,裁判应当将内容与台风同意考虑。没有内容的辩论即使语言流畅,也不一定更有说服力;反之一个用轻松欢快的舞台感表达沉重严肃内容的辩手,很可能由于其内容与表现方式的冲突丧失很大部分的说服力。因此台风是一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因素。

选手的个人得分:

在裁判评判出四队各自的排名以后,裁判需为每位选手打分,评判他们在辩论赛中的表现。

请注意,按照英式议会制辩论规则——每轮比赛中,各队两位辩手个人得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应与队伍排名一致——即第一名的队伍个人总分应该最高,第二名第二高,第三名第三高,第四名最低。不能有排名低的队伍总分高的情况出现。

个人得分按内容(Matter)与台风(Manner)各占50%比例打分。总分75分是选手一般来说的平均得分,具体标准见下表。

分数 评分标准 选手表现出卓越到完美水平,选手水平达到总决赛参赛选90-100 手水平。选手表现出许多长处同时缺点极少。 选手水平界于平均水平和非常好之间,达到半决赛参赛选手水平或有争议的达到决赛水平。选手有明显优点且一些较小的80-89 缺点。 70-79 平均水平,选手的优缺点相当。 60-69 低于平均水平,选手有明显问题且优点较少 50-59

水平很低,选手有原则上的缺点且几乎没有优点 BP赛制介绍

2013年04月09日

1. 辩论队

每轮英国议会制辩论比赛中有4支辩论队同场,每队2人。支持辩题的队伍称为”正方”,驳斥辩题的队伍称为”反方”。正、反两方分别由两支队伍构成,并分别发表开篇陈述和总结陈词。每一支队伍都需要与另3队进行竞争,最后决出1至4名。

2. 选手发言顺序

每位选手都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发言:

发言者 发言者的称呼 发言时间

正方开篇陈述第一辩手 “首相”或”正方领袖” 7分钟 反方开篇陈述第一辩手 “反方领袖” 7分钟

正方开篇陈述第二辩手 “副首相”或”正方第二领袖” 7分钟 反方开篇陈述第二辩手 “反方第二领袖” 7分钟

正方总结陈词第三辩手(即正方二队一辩) “正方成员” 7分钟 反方总结陈词第三辩手(即反方二队一辩) “反方成员” 7分钟 正方总结陈词第四辩手(即正方二队二辩) “正方党鞭” 7分钟 反方总结陈词第四辩手(即反方二队二辩) “反方党鞭” 7分钟

3. 发言计时

每位辩手的发言的时间均为7分钟。辩手提出”质询”的时间应在第2到第6分钟之间。”质询”是指在对方发言时,针对发言者正在申述的论点提出的本方观点。

发言计时从辩手开始说话为始;所有必要内容(包括说明、介绍等)都在计时范围内。计时人员将在以下时间点向选手示意:

时间标示:

第一分钟末 响铃一次(允许开始提出”质询”) 第六分钟末 响铃一次(提出”质询”的时间结束) 第七分钟末7:00 连续响铃两次(发言时间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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