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燃油系统灭火现场处置方案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锅炉燃油系统灭火现场处置方案

版本号:

GHTD-YJ-HB-03-2017

锅炉燃油系统灭火现场处置方案

(2017版)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发布实施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锅炉燃油系统灭火现场处置方案

预案控制表 版本 下次复核 编写签发日期 编号 日期 人 一级 评审 陈代宾 郭春荣 王星星 余 鹏 陈 超 高小春 焦健 施 梁 杨甫 乔向镇 何史彬 郑春华 贾杰润 刘景良 莫 剑 黄雪山 二级 评审 三级 评审 批准人 有否 修订 B 2018-1-9 2021-1-9 王静明 王明喜 周翔龙 李世涛 祁 镭 唐 旺 安 鸿 莫鹏飞 (专家组组长) 伍志锋 (专家) 甘超齐 夏光耀 (专家) 苏新如 (环保局) 有 修改内容: 按照《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进行修编。 预案管理及监督实施负责人 职务:安健环监察部经理 预案管理及完善执行人 职务:安健环监察部环保监察主管 小组成员名单:

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编制成员 校队 审核 审定 姓名 王静明 焦健 乔向镇 杨甫 何骞 高春富 甘超齐 职务 安健环监察部经理 安健环监察部环保监察主管 安健环监察部事件与应急一级主管 运行部集控一级副值 安健环监察部经理助理 安全总监 总经理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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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突发环境事件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广的特点,污染物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事件对环境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给人民的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江门市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要求,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制定了《锅炉燃油系统灭火现场处置方案》。

预案主要有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响应、应急、报告、处置等内容,重点加强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以预防发生为重点,逐步完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公司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该预案由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制定,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发布并实施。

《锅炉燃油系统灭火现场处置方案》现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批准人:甘超齐 审核人:王静明 编制:焦健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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