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工程招标文件

龙游湖壹号东侧地块围墙工程 ⑶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⑷多个标段同时投标时,投标文件错装、混装的;

⑸商务标文件未按照交易文件未按照本交易文件3.1.2条的要求编制的; ⑹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交易文件规定的期限; ⑺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⑻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交易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 ⑼改变交易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⑽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交易文件的要求; ⑾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工程验收、计量方式、结算方式、工期、工程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奖惩等实质性条款的;

⑿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⒀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⒁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3.2 通过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相互串通投标嫌疑: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制作;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⑺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⑻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⑼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和利润部分或全部雷同;

⑽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雷同;

⑾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⑿开标前已有举报,开标后发现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与举报情况相吻合的; ⒀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它串通投标行为。

6.3.3 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以他人名义投标嫌疑:

⑴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⑵ 经评标委员会组织答辩,一致认为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对投标项目不了解的;

6.3.4 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由监管部门调查其弄虚作假嫌疑:

⑴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⑵ 提供虚假的业绩;

⑶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的; ⑷ 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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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湖壹号东侧地块围墙工程 6.4 商务标评审

6.4.1有效报价: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和工程的具体特点设定最高限价(H),低于H的且符合招标文件、清单图纸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6.4.2开标后通过计算确定一个评标基准价(L)。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通过计算方式确定,而不考虑各个企业实际成本的差异。评标基准价一经计算,不因任何其他因素而改变。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公式:L=[(H-C)×K+(G-C)×(100%-K)]×I+C

其中:C为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的暂定价和预留金总额;K值按30%、32.5%、35%、37.5%、40%、42.5%、45%,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抽取;G为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I为调整系数,本工程取 90 %。

6.4.3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6.4.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⑴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⑵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不予修正的。

6.4.3-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6.4.4评标方法和标准

6.4.4-1本工程项目采取经评审的价格单因素法:评标基准价得100分,其他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2分,每下浮1%扣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如出现报价及得分相同时,由业主现场抽签决定中标人候选人;如出现报价不同但是得分相同时,则报价低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人候选人。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4.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4.4-3 在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的意见不一致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若该投标价中标,则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2的要求缴纳中标差额保证金。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评标需要,要求项目负责人答辨。 7 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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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湖壹号东侧地块围墙工程 7.1 定标方式

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如皋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7.1.2-1 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7.1.2-2 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交易公告、交易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 7.2 中标通知

7.2.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3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7日内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7.2.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

⑵拒不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⑶按照本交易文件规定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⑷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要求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7.2.5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通过合法程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原中标人还应当赔偿招标人发包价与原中标价差额的等额违约金。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交易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交易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7.3.3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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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湖壹号东侧地块围墙工程 过部分予以赔偿。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工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经程主体验收合格并报送相关资料后予以退还至其投标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该项目不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7.3.4 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中的责任

7.3.4-1为了切实地维护招标投标的严肃性,杜绝合同履行过程中转包、变相转包、挂靠等现象的发生。本工程将对中标人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实行严格的现场签到考核制度。

7.3.4-2中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部主要人员需要离开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的,必须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开。

7.3.5 若中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执行现场签到制度,出现无故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中标人将承担如下责任:

7.3.5-1中标注册建造师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的,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500元的罚款;

7.3.5-2中标项目部主要人员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的,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

200元的罚款;

7.3.5-3 中标注册建造师或中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连续两天,或累计五天的,业主保留行使如下措施的权利:

⑴没收中标人的建造师到场履约保证金;

⑵立即中止合同,勒令中标人限期撤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

⑶拒绝中标人已完工程量的支付请求。

7.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7.4.1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内将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 中标候选人允许他人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的; ⑵ 中标候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⑶ 中标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时,要求将保证金转至其他单位或个人账户的,或者直接要求退现金的;

⑷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7.5 签订合同

7.5.1中标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在如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工程交易费,交费后办理中标通知书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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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湖壹号东侧地块围墙工程 中标人必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逾期视作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5.2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按照皋公管办规[2014]1号《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的意见》要求,持施工合同、项目管理机构五大员证书原件等必备资料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并持《合同备案表》到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7.5.3 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未经备案的合同,不能作为投标保证金退付、资金拨付、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施工许可证发放等的依据。

7.5.4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5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5.6 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布。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 符合本章第7.5.1条的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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