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社会控制

第十八章 社会控制

【本章要点】

·社会控制是指社会组织体系运用社会规范以及与之相应的手段和方式,对社会成员(包括社会个体、社会群体及社会组织)的社会行为及价值观念进行指导和约束,对各类社会关系进行调节和制约的过程。

·社会控制具有普遍性与阶级性、统一性与强制性、多重性与闭环性的特征。

·社会控制体系是通过社会控制手段、社会控制过程等来实现的。社会控制手段分为组织控制、制度控制和文化控制;社会控制过程包括决策环节、实施环节、监控环节和反馈环节。

·社会越轨是指社会成员(包括社会个体、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偏离或违反现存社会规范的行为,社会越轨是社会控制的主要对象。

【关键概念】

社会控制组织控制制度控制文化控制社会失范社会控制体系社会控制的度社会越轨人类是有理性的群居性高级动物。许许多多的人聚居在一起,就会结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同时也会产生许许多多的社会矛盾。因此,规定人们的行为准则,确定彼此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运行的秩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这些内容就属于社会控制研究的范围。

第一节 社会控制概述

人类社会是如何形成的?在人类社会诸多的竞争、冲突和对抗行动中,社会秩序是如何形成的?正如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罗斯(E.A.Ross)指出的,“我们的社会秩序绝不仅仅是蜂房或兽群的秩序。它似乎是建造物,而不是长成物”,社会秩序需要有目的、有意识的人类行为——社会控制。社会控制在协调个人、公共与社会利益,构建和维系社会秩序的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什么是社会控制

控制(control),具有支配、调节、抑制、管理等含义,最早被用于表示对人或国家管理的艺术,其基本含义为人类对客观事物的运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调节、引导和管理的行为过程。l948年,维纳(N.Wiener)提出了控制论的概念,其著作《控制论:或关于在动物和机器中控制和通讯的科学》被视为该理论的奠基性作品。此后,应用控制论的学科迅速增多。我国科学家钱学森于1954年出版的《工程控制论》,是工程控制论的奠基性著作。作为一种系统思维方法理论,20世纪60年代之后,控制论的影响扩展至生物控制、人工智能乃至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领域。

1901年罗斯在《社会控制》一书中首次提出“社会控制”的概念,其大意是指与人类自然秩序相对的,带有一定目的和意识的社会规制。他逐一分析了控制的多种手段——舆论、习惯、信仰、宗教、礼仪、伦理等,并综合比较了各种控制手段的利弊、界限及其标准。尽管这一分类显得较为粗糙,在分类标准上尚待完善,但它第一次全面系统地从社会心理学角度阐释了社会控制的内涵。当时美国正处于l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移民浪潮之中,越轨、歧视等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社会面临解体的危险。因而,社会控制的概念一经提出,便迅速成为社会学的核心概念,被广泛用于解释各种社会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学引入社会控制多是从社会规范的服从——社会化,社会规范的违犯——社会越轨两个方向介入的。

戴维·波普诺(David Popenoe)认为,社会控制是指意图促使人们遵从重要社会准则的社会机制。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斯蒂文·威格(Steven Vago)认为,社会控制是指社会成员用来维持秩序和提升行为预测性的各种方法。美国社会学家唐纳德·布莱克(Donald Black)在他的《作为因变量的社会控制》一文中指出,社会控制是社会生活的规范方面。它确定异常行为并对其作出反应,特别对应该是什么进行规范:什么是正确或错误,什么是违反、义务、不正常或破坏。这种观念更是把社会控制等同于规范,在布莱克看来,社会控制就是把社会规范具体化为实践的过程。

我国最早系统阐述社会控制学说观点的是吴泽霖教授。不过,他采用“约制”而非“控制”的说法,原因是社会约制含有双重方向,而控制往往局限于从上到下的作用。此外,我国著名

社会学家孙本文在《社会学原理》中也曾介绍过社会控制的概念,他认为,“凡此种种可作社会上各人行为标准的规则与制度,对于各人行为,即具有约束的力量。社会控制,就是此种种行为规则与制度对于个人行为约束的作用”。

社会控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控制是指社会组织体系运用社会规范以及与之相应的手段和方式,对社会成员(包括社会个体、社会群体及社会组织)的社会行为及价值观念进行指导和约束,对各类社会关系进行调节和制约的过程。狭义的社会控制是指对社会越轨者施以社会惩罚和重新教育的过程。社会学研究中一般在广义上使用社会控制这一概念。

二、社会控制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社会控制可以划分为如下几类。 (一)按控制对象划分

罗斯在《社会控制》中,按照控制对象进行划分,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对于意志的社会控制:舆论、暗示、个人理想、社会宗教、艺术和社会评价之类等基于伦理的社会控制;

(2)对于情感的社会控制:法律、信仰、礼仪、教育和幻想等基于政治的控制手段。 (二)按功能性质划分

孙本文在《社会学原理》中,基于功能性质,将社会控制划分为如下几类。

(1)积极性控制:运用舆论、宣传和教育等措施引导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积极预防社会越轨行为的产生;

(2)消极性控制:运用惩罚性手段对已有社会越轨行为进行制裁。其中,消极性控制又可称为狭义上的社会控制,其针对的是特定越轨人群。

(三)按控制的性质划分

按照社会控制的性质,可将其划分为以下类型。 (1)硬控制,又称正式控制(formal control),利用法律、纪律、政权等对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进行控制。这种社会控制通常表现为一定程度的正式的规章制度,具有制度化的特点。对于违反社会规范的惩戒和监管往往由固定的社会机构进行。

(2)软控制,又称非正式控制(informal control),利用舆论、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等对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进行控制。对于违反社会规范的惩戒和监管,并没有固定的社会机构来实施。在我国部分城市社区广泛存在的“银发力量”(old lady network),就是一种非正式的社会控制队伍,他们在维护社会治安、解决社区纠纷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按社会控制的作用力方向划分

按照社会控制作用力方向的不同,可将其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外在控制:经由外在压力实施的控制。它包括两种形式:一是负向的制裁措施,例如对那些违反了社会规范的人的惩罚;二是正向的奖励措施,如提升、奖金或者鼓励,它倾向于奖励服从者。

(2)内在控制:通过群体规范的内化而取得的控制。它是社会化的结果。个体幼年时期学习特定条件下的适当的、被期待的行为举止,从而习得了服从社会规范的动机(无论是否有外在压力)。

(五)按控制手段的来源因素划分

按照社会控制手段的来源因素进行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组织控制手段。现代社会发达的分工体系,将社会个体置于各种社会有机联系之中,人们占据一定的社会地位,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分属于不同的社会组织。这些组织小至家庭、村庄、学校、工厂,大至社区、国家。组织控制的具体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组织权威,另一种是组织规章。组织权威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组织规章表现为按章办事。例如,在我国社会盛行已久的“单位制”就是一种典型的组织控制手段。1949年后.我国在社会资源分配、社会调控和组织管理三方面建立了单位体制,国家通过等级有序的单位行政制,控制单位成员政治思想、学习工作乃至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单位成为中国社会特殊的组织形式和社会调配形式。

(2)制度控制手段。“制度”是指具有普遍意义的、比较稳定的、有一定强制性的正式的社会规范体系。社会制度与组织规章的重要区别在于:制度调节社会行为的范围比较广泛,对所有的社会成员均有制约性;组织规章只用来制约组织成员的组织行为,对于组织外的社会成员没有制约性,对组织成员的组织外社会行为一般也没有制约性。

(3)文化控制手段。文化是一个社会的人们共同享用和共同学习的风俗、信仰、价值及全部创造的总和。文化既然是人类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创造的,其中必然有一些人类共同遵从的准则和标准,这些准则和标准就是文化控制手段。文化控制手段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非刚性,二是广泛性。

三、社会控制的一般特征

从社会控制的本质来看,它具有普遍性与阶级性;从社会控制的方式来看,它具有统一性与强制性;从社会控制的作用及其过程来看,它具有多重性与闭环性。

(一)社会控制的普遍性与阶级性

良好的社会秩序是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基本前提,而社会秩序的产生与维系则有赖于社会控制。正如美国早期社会学家白克马所说:“社会秩序,决不能偶然产生。既经产生,如无外力控制,亦不能维持;因个人常各寻自己私利,而盲然于社会利益。”因此,社会控制是任何社会维系社会秩序都必不可少的手段。社会控制的普遍性是指社会控制作为一种维系社会秩序的必不可少的机制,存在于任何社会、任何历史时代之中。在传统农业的自然经济社会里,虽然人类的社会活动空间比较狭小,社会结构也比较简单,但是这种社会仍然存在社会控制,只不过控制手段主要是基于人们的同情心、友善、正义感和怨恨等情感之上的习俗和民风,以此维系亲情关系及宗法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分丁日益发达,社会结构也日益复杂,人类社会逐渐从传统社会演化到现代社会。这时,人们的社会活动空间逐步扩大,社会利益的冲突也日益加剧,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争端和冲突越来越多,社会控制的作用就越来越重要,控制的手段和方法也日臻完善和严密,越来越趋向于制度化和规范化,其鲜明的特征是法律取代习俗成了主要的控制手段。美国社会学法学家庞德(R.Pound)说:“在近代世界,法律成了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在当前的社会中,我们主要依靠的是政治组织社会的强力。我们力图通过有秩序的和系统的适应能力,来调整关系和安排行为。”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社会控制还表现为阶级性。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控制的内容和形式始终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虽然社会控制往往以全社会的名义出现,似乎代表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但这并不能掩盖其维护特定阶级利益和阶级统治的本质。

(二)社会控制的统一性与强制性社会控制的统一性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社会控制体系内各种控制手段的统一性,即各种控制手段是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控制手段多种多样,虽然它们的作用范围和作用方式不完全一样,但其目标是一致的,即维系正常的社会秩序。这就要求各种控制手段之间有一个协调统一的关系。二是社会控制范围的统一性,即社会控制的有效范围是整个社会,而不仅仅是对其中的某一部分实施控制。因为社会的运行与发展要求其成员有统一的行动,需要对不同的群体及群体问关系进行控制与约束,需要对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进行协调与制约,不允许各自为政和各行其是,要以统一的规则对社会实施全方位的控制。三是社会控制准则的统一性,即社会控制的准则对于全体社会成员是一致的、无偏无倚的,不允许有超然于社会控制准则之外的社会特权阶层。社会控制的这一特性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并不能得到真实的体现,这些社会实行的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以及“金钱万能”那一套,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社会控制还表现为强制性,强制性既是阶级性的需要,又是统一性的保证。

首先,人类社会产生私有制以后,随着财富分配的巨大差别以及阶级的产生,阶级利益之问的冲突日益尖锐和激烈,阶级问的压迫和剥削也愈演愈烈,社会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阶级压迫的集中体现,因而它具有强制性,即强迫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

其次,社会控制的统一性要求社会成员有统一的行动和意志,但任何社会总会有反社会分子存在,如果不用强制的方式对这部分社会成员严加控制,其他社会成员的安全和正常的社会

秩序就无法保证。

(三)社会控制的多重性与闭环性

社会控制的手段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多样的。这些控制手段组成社会控制体系,而它们的作用范围则组成控制网络。社会控制的多重性是指各种控制手段的控制作用叠加在控制对象之上,使其同时受到多种控制手段的作用。例如,对于一名国家机关T作人员来说,他不仅受到政权、法律、风俗、习惯、观念等的控制,还要受到政纪的控制,这多重的控制使他的行为既要符合一名普通公民的要求,又要符合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

社会控制的闭环性是指社会控制系统是具有反馈回路的闭环控制系统(close cooPcontrol system)。所谓反馈是指将控制系统的输出回输到控制系统中去,以调节或改进控制系统的控制方式,达到预定的控制目标。社会控制的闭环性使得社会控制系统与某些开环控制系统(即不具有反馈回路的控制系统)有一个重大差别,即社会控制系统具有自我调节、自我修正的功能。控制效果如何,控制过程产生了哪些问题,都可以通过反馈回路反映到控制决策部门,以使其做进一步的调整并及时解决问题。因此,社会控制又是一个动态的调节过程,以便适应社会运行状态,达到社会控制目的。

四、社会控制的功能与意义

价值观念和社会行为(包括社会个体、群体和组织的行为)是多样性与一致性的统。多样性表现为,社会成员各自的社会地位不同、自身的素质不同,因而会产生不同的社会需要和社会利益,他们对社会事物的看法以及由此引发的行动彼此也不可能完全一样,而是呈现出多维度、多方位性。一致性则表现为,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共同生活中,要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互动,要结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为了使这种互动得以产生和延续,使社会关系得以建立与维系,价值观与行为方式在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性就是必不可少的了。如果只有多样性而没有一致性,社会互动无法进行,社会秩序无法建立,社会就不存在了;如果只有一致性而没有多样性,社会活动空间过于狭窄,缺乏社会活力,也不利于社会创造和社会发展。因此,社会控制的基本功能就是保证价值观与行为方式在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性得以实现并延续下去。简而言之,就是维系社会正常秩序。具体来说,社会控制的功能有以下三点。

(1)为社会成员提供合乎社会目标的社会价值观念和社会行为模式,调适人际关系,制约和指导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

(2)规定各社会群体或社会集团的社会地位、社会权利和义务(在阶级社会里,主要表现为规定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和被统治阶级的被统治地位),限制它们之间利益竞争的范围,调整它们之间的利益关系,避免产生大规模的对抗性冲突。

(3)协调社会运行的各个系统,调节它们之问的关系,修正它们的运行轨道,控制它们的运行方向和运行速率,使之功能耦合、结构协调、相互配套,尽量使各社会运行系统同步运行,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五、社会转型与社会控制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结构的耦合度不高,脆性较大,社会运行机制不稳定,处在不断转换的过程之中,这一时期的社会控制显得更为复杂,也更加重要。“规范真空”与“控制失灵”是这一时期最常见的社会控制失调现象。

在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时期,社会规范预先由社会设定,社会行为一般由相应的行为规范予以规定,限制在一定的活动范围之内。但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社会结构变动加剧,社会价值观与社会行为方式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产生许多新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这些新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越出了原有社会规范的约束范围,因而出现了没有相应社会规范约束的状况,这就是所谓的“规范真空”。“控制失灵”则是指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原有的社会规范正在逐渐失去约束力,不再具有引导与制约社会价值观与社会行为的功能,而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社会规范尚未建立或虽已建立但无相应约束力,因而出现社会规范失去控制作用的状况。无论是“规范真空”还是“控制失灵”,都对原有的社会秩序起着扰乱和破坏作用,同时,也对新型的社会秩序起着催生作用。

第二节 社会控制体系

社会控制体系是通过社会控制手段、社会控制过程等方面来实现的。 一、社会控制手段

社会控制手段的种类很多,分类不一。如罗斯将社会控制手段分为两类:一类是舆论、暗示、个人理想、社会宗教、艺术和社会评价之类的控制手段,罗斯把它们称为伦理的控制手段,它们的形成是由于感情的力量;另一类是法律、信仰、礼仪、教育和幻想,罗斯把它们称为政治的控制手段。我们这里将社会控制手段分为三类,即组织控制手段、制度控制手段和文化控制手段。每一类中又包含许多具体的工具性控制手段。

(一)组织控制手段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发达,社会成员置身于各种不同的社会有机联系之中,人们在社会有机体中占据一定的社会地位,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分属于不同的社会组织。这些组织小至村庄、学校、工厂、公司,大至社区、国家等,组织生活成了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组织控制就是指某一具体的社会组织运用组织指令、组织规章对该组织内成员或构成该组织的各个亚组织的行为进行指导和约束的一种方式。组织控制的特点是范围小,即控制范围局限于该组织内部;实行层级控制,即在社会组织体系内部,上一级组织对下一级组织实施控制。组织控制的具体形式是组织指令和组织规章。

1.组织指令

组织指令是指地位较高的一级组织对其下属组织的组织行为进行调节和制约的规范性文件或口头指示。组织指令的贯彻实施是以组织权威为基础的。组织权威源于组织结构,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组织结构一般为金字塔形,金字塔顶部为组织的最高负责人,底部为一般组织成员,中部为组织各部门的负责人。组织与组织之间也是金字塔形,逐级负责,层层控制。每一个社会个体和社会群体都处在这种层级控制网络之中,控制者往往同时也是被控制者。

2.组织规章

组织规章是指组织内部为调节和制约其成员在组织内的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强制性规定。党纪、校训、厂规、守则等都是组织规章的具体形式。组织规章一般比较细致,对组织行为规定明确,如工厂里的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工作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违反组织规章,一般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通报批评、扣发工资、降级、撤职、警告、记过直至开除等。

(二)制度控制手段

人际互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组织生活只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主要方式之一,组织行为也只是人们社会行为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仅有组织控制手段还不够,还需要其他社会控制手段,制度控制手段就是其中之一。制度控制手段是指以全社会的名义颁布行为准则,并对全体社会个体、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的社会行为进行调节与制约的方式。制度控制手段与组织控制手段的共同之处是,二者都是一种正式的制度化控制,即以明文规定的形式规定社会行为规范。它们的重要区别有两点:一是颁布的名义不同,前者以全社会的名义颁布,后者以某一具体社会组织的名义颁布;二是控制的范围不同,前者的控制范围是全体社会成员,后者的控制范围仅限于组织内的成员。制度控制手段的具体形式有政权与法律。

1.政权

政权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利用国家机器实行阶级统治的权力形式,其具体表现形式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权机构——政府。从某种意义上说,政权也是一种组织控制手段、一种层级控制方式。但是,政权是以全社会的名义出现的,它的控制范围也是全体社会成员,而且政权的社会控制作用是以法律作为基础的,这是政权与其他组织控制手段的最大区别。作为政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政府,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是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机构,它具有积极和消极两种职能。英国哲学家罗素(B.Russell)曾经指出:“政府,从它存在的最初时代起就一直具有两种职能,一个是消极的职能,一个是积极的职能。它的消极职能是防止个人的暴力行为,保护生命和财产,制定刑法和保证它的实施。但是,除此而外它还有一个积极的目的,即有助于实现被认为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是普遍的愿望。”

2.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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