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班组承包协议
发包单位: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安全施工标准:本分包工程安全创优目标双方约定为:合肥市安全文明示范标化工地。重大施工事故“五无”(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创安全文明等级优良工地)。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辅材辅料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带、雨鞋、雨衣、模板、方木、工器具、钉子、钉锤、铁丝、海绵条、水泥栀子、扫把、线坠、小白线、钢丝网、墨斗、墨汁、铅笔、步步紧、螺杆(包括防水螺杆)、螺帽、山形件、山形母、螺杆套管、发泡剂、脱模剂、支模用的材料、二级箱以下的电缆、穿墙套管、电焊机、焊条、手枪钻、电钻、刨床、手锯、锤子、手电锯、无齿锯、无齿锯片、圆盘锯等涉及到木工使用的一切材料、设备及施工器具等。
第三条 承包范围:
#单体以及地下车库等施工图纸、清单范围、相关技术规范、总包合同要求、班组对现场的踏勘情况、完成本工程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粗装修等模板工程施工推断出的内容;总包签发的洽商、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木工班组承包范围内工作所进行的合理工序中包含的全部工作。特别约定:若总包调整甲方的施工范
围,乙方应无条件依据本合同执行,甲方不再补偿乙方任何费用。
第四条 具体工作内容
1、#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图纸内(包括设计变更、洽商、技术交底)主体结构及二次结构所有木工工程。
2、塔吊基础、人货电梯基础、承重架、外架硬化等工作的木工作业,人货电梯、钢筋和木工料场、车库顶上车道等部位的加固。
3、商品混混凝土泵管洞、主轴线预留洞、烟风道洞的预留、防护、支模、封堵、拆除;槽钢层大头楔、木盒的制作以及木盒的安装。
4、拉接筋洞、构造柱预埋筋洞等需要预留钢筋部位的打眼,保证位置正确,每个插筋眼均无不通和偏位现象。
5、悬挑槽钢层的平面与侧面防护、人货电梯接料平台(包括侧面防护)、槽钢层坡道板、塔吊拉接平台、后浇带、强电沟槽、出料平台、安全通道、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棚、配电箱防护棚、马道等所有部位木防护、铺设板,必须保证用七成新的规格板封堵铺设,并按甲方现场指导要求施工。
6、上述部位平面、侧面属于乙方防护的,其他工种因施工工艺需求而拆除的,乙方要在其他工种施工完毕后及时修复。
7、防水螺杆的切除(必须保证螺杆头不能出墙面)、清理;套管的剔除、清理,外墙螺杆洞的封堵(打发泡剂,材料、机具乙方自理)。
8、一层非标准超高,价格按主楼价格计算。
9、排沟、集水坑、电梯基坑等部位模板的抗浮力电焊加固乙方自理。 10、图纸中所有后浇带、水平和竖向施工缝止水钢板、止水带、止水条的制作、安装(止水钢板、止水带、止水条由甲方提供,其他辅料乙方自理)。
11、地下车库临边板墙及跑道出口的板墙外架乙方自理。地下车库楼边大跑跳搭设。
12、甲方提供塔吊所覆盖不到地方材料转移、制作、清运、堆放整齐乙方自理。
13、每次质监部门及上级领导来现场检查要有人整理现场人员不低于5人。 14、乙方保证进场材料为全新材料并保证质量。为满足进度,乙方确定模版套数,模板陈旧应及时更新(柱模十层、梁板六层,更换一次,梁底和梁侧面采用新模板)。
15、凿清后浇带混凝土、室内剪力墙下脚一半,剔凿、清理涨模、跑模部位混凝土。
16、乙方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部分,其他属于木工班组或合理推断出由木工班组施工的工作内容,乙方必须无条件完成。
第五条 工程计量、单价、总价
1、承包单价
(1)车库部位:综合包干价,按实际混凝土接触面计算,每一混凝土接触平米 46 元,大写人民币 圆。
(2)#楼(包含地下室)每建筑平米 元,大写人民币 圆。 (3)特别约定: #楼建筑面积以图纸标注面积为结算建筑面积;车库与3#楼交接处墙体计入主楼建筑面积内,计算车库模板接触面积时不再计算;后浇带部位无论施工几次,仅计算一次工程量。如模板按沾灰面计算,只计算一次沾灰面积;如按建筑面积计算,后浇带的施工已含在建筑面积内,不重复计算。
2、零星签证工日单价:杂工 110 元/10小时,技工 180 元/小时。特别约定:在施工现场内不产生任何零工,如甲方需要从乙方抽调人员去现场外帮忙施工,乙方应积极配合,零工单价以此条单价计算。
3、本合同承包单价为综合平米包干价,该合同价款包括为完成及执行本专业工程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材料采购与损耗、运输、验收及装卸费,工人加班费,找人打突击人工费、生活费、交通费,管理费,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机械及小型工具费,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措施费,施工扰民费,交通费,现场内外水平及垂直运输费,检查整改费,窝工损失费,检验试验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高层建筑超高费,夜间施工降效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理费,施工及管理人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及各种保险费,竣工维修费,风险包干费,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4、本合同价款已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内容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亦已包括合同文字中未曾述及,以及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工作和费用。
5、与上述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及费用,以及为确保达到“合肥市安全文明示范标化工地”、质量达到合格要求、中建“CI奖”等事项所需发生的各种费用。
6、设计变更洽商均已包含于平米包干单价之中,无论何种原因、无论工程量大小,无论施工前后均不再另行计算(若某部位已施工完成,设计院下发设计变更导致返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去总包单位办理了附有业主、设计、监理、总包方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设计变更洽商文件。返工费用可另行计算,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价款包括的其他风险及费用范围有:材料、人工涨价及图纸要求、清单要求、总包及业主要求、合肥市施工导则、合理推断出的劳务内容等 。
第六条 工期要求及违约处罚措施
计划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2016年 月 日开工; 计划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2017年 月 日完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90 天。
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总包书面通知进场施工时间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日期与本合同约定计划开工时间是否一致,乙方均已在签订合同时考虑了该项风险,不得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完工日期或依合同顺延后的完工日期前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通过验收。
l、乙方应按甲方进度计划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主楼部分必须保证每个月确保完成六层 (标准层),滞后一天罚款2000元/天。如工期严重滞后,甲方有权安排其他班组进场施工,所造成的费用无需乙方同意,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安排在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需上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所有作业工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考勤,每月必须有25天打卡记录确保主要管理人员在现场,少一天罚款200元,具体标准以甲方现场的打卡记录为准。
3、农忙及节假日期间不得延误工期。乙方须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满足现场施工所需生产工人,确保进度完成时间,每拖延一天工期给予罚款2000元/天。 4、如因总包方材料、设计变更等其他因素耽误工期时,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工期顺延,但乙方无权要求因工期延长引起的合同价款的增加。 5、乙方不可拒绝甲方安排的施工任务单,否则己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已付生活费作为劳务报酬。
6、施工中乙方必须与其他工种配合,以便各工种之间施工的整体进度,否则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七条 质量要求及违约处罚措施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按建筑平米扣除 2 元/㎡。
2、乙方施工现场每班必须有技术施工人员2名,必须精心施工,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如乙方因施工操作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自行返工、达到标准要求为止。项目部施工人员在放主轴线或弹线、抄平时乙方每次应派专业(技术骨干)配合(工、料、费)。各楼层细部线及水平控制由乙方班组自理。
3、乙方在施工完成后需自检合格,再报至项目部安排监理人员进场验收,验收必须保证一次性通过。若在甲方、总包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时,未能验收通过,每一个不合格点罚款100元;乙方必须立即返工,返工发生的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及延误工期全部由乙方负责。
4、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筑单位、质检站等单位验收乙方施工的各分项子目检验批时,如未能通过验收,乙方除了返工外,必须积极配合甲方,与总包、监理沟通,及时处理该问题,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5、按图纸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配料和施工,如乙方不按此标准进行施工,甲方在口头通知两次无效后有权书面通知其停止施工,并处以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