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制作合同-标准版

影视制作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友好协商,遵纪守法的原则,达成如下约定: 一、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企业培训会议视频与照片8小时拍摄包括: 1.前期2机位摄像与1名摄影师,三条站台板)

2.照片:会议现场照片与大合影,提供JPG文件。 3.视频:后期剪辑成品数码格式:MP4或MOV 。

4.后期剪辑除了加片头片尾转场,不包括现场同期声字幕。 二、双方职责:

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原始资料;并保证材料完整、真实,所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按照甲方签字确认的样片标准进行制作,并保证其余成品制作质量和标准与样片一致。

3、甲方应按照视频时间点每句进行翻译标注,小语种断句也要进行标注,标注按照甲方要求标准。

4、在制作期间乙方所做创意及相关文字、图形、影像等作品的版权在本合同未执行完毕前,归乙方所有,合同执行完毕并结清合同款项后,作品版权归甲方所有。

三、制作费用:

本合同涉及的拍摄制作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柒仟元整 元计,(小写) 7000 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在所有制作工作完成后,需将有水印的样片交给甲方审阅,审阅期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合理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甲方对修改完成的样片进行终审,合格后3日内付清全部余款,即总合同金额的 100 %,人民币 水印高清视频成品交给甲方。

五、验收原则:

制作完成后,乙方将用网络传输、邮寄电子版样片或派专人送样片的方式将样片送达甲方处,在样片收到后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必须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传达到乙方处,乙方需遵照此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在此期限内若甲方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并且没有通知乙方原由,则视为本项目验收合格。

本项目脚本文案签字验收后,将作为定稿交由配音员配音和前后期摄制,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甲方对样片、成片的审阅验收也应以甲方签字认可的脚本文案为依据,如甲方提出超出定稿内容以外的较大修改意见,则根据拍摄、配音、制作等报价标准酌情加收相关费用和由此造成的返工、误工费,此费用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甲方在验收合格后,须以书面方式签收确认。 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7000元支付给乙方,乙方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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