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分开试行办法
根据中建总公司和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和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公司职称改革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贯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评聘分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相分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专业技术 职务聘任的条件之一,而不作为必要条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不与工资和待遇挂钩,只有因工作岗位需要和本人资格条件具备被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工资和待遇才作相应的调整。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工作。
(一)根据中建总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从2001年起。总公司系统内部不再组织社会中已开考专业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质量、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船舶等八个系列专业)的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转入社会考试的原则,对未开考的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经公司工程类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局审批认定。
(二)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走读生”、“自费生”、“封闭班”毕业生)见习期满,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经公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三)经济类、会计类、工程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条件进行申报。公司考核后报局和总公司统一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即认定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凡参加社会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者,个人可持相关有效证明到公司人事部进行登记备案。经核定后即认定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知识、技能、技术或技巧;具备相应的理解、判断、创新、协调、指导等能力,具备相应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服从公司工作调配,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具备相应的协作性和工作魄力,近两年没有出现大的工作失误或受过纪律处分。
(四)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工作绩效,不断改进和改善工作方法,专业技术方向取得相应的技术成果。
(五)学历条件: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起点学历分别为:大学本科毕业、大专毕业、高中(中专)毕业(具体晋升所必须的学历、资历条件按当年职称评审文件规定执行)。
(六)破格申报:对少数成绩优异,贡献突出,虽不具备晋升所需要的学历、资历条件的专业技术骨干,可以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要从严掌握,认真审查。原则上破格只限于在规定的资历条件上突破一至二年。
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任意两项:
1、省、部级(含总公司)三等或地、市级(含局)二等以上科技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2、公司副总或职能部门主持者或单位负责人,其管理工作达到总公司或局系统先进水平,经济效益显著;
3、担任项目经理,主持过一个中型以上项目的全过程施工管理工作,其工期、成本、安全均达到企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质量达到局级以上优质工程水平;
4、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5、近三年来至少有一次被评为公司级以上先进工作者。
(七)转岗申报:取得某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因工作岗位
变动等原因,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如被推荐评审同一级别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胜任现职工作,并经相应评委会评审;推荐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要从严掌握,对其从事其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予以适当考虑。
(八)外单位调入人员申报:由局系统外单位调入公司工作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要在公司工作满三年以上,并通过认真考核后才能按照条件推荐评审,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一年以上。
(九)外语程度和计算机操作的条件
1、凡申报职称人员,必须已经参加相应的国家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2、凡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计算机系统中级工操作证,才能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
(十)论文。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统一组织命题的论文考试。考试结果分四个等级,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论文要求3000字以上;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论文要求2000字以上;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论文要求1500字以上; 考核时间为半天,由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组织由人事部负责。 (十一)每年专业技术职务具体申报的条件、资格、评审费和申报时间要求,按当年申报文件规定执行,费用由申报者个人承担。
五、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一)聘任的原则,坚持“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精神,根据岗位需要,按照德才兼备、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在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考核聘任,被聘人员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7%左右。
(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任职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