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02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 屋面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 配套使用。 1.0.5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 life of waterproof layer 屋面防水层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年限。

2.0.2 一道防水设防 a separate waterproof barroer 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道防水层。 2.0.3 分格缝 dividing joint

在屋面找平层、刚性防水层、刚性保护层上预先留设的缝。 2.0.4 满粘法 full adhibiting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全部粘结的施工方法。 2.0.5 空铺法 border adhibiting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在周边一定宽度内粘结,其余部分不粘结的施工方法。 2.0.6 点粘法 spot adhibiting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或打孔卷材与基层采用点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2.0.7 条粘法 strip adhibiting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条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2.0.8 冷粘法 cold adhibiting method

在常温下采用胶粘剂等材料进行卷材与基层、卷材与卷材间粘结的施工方法。 2.0.9 热熔法 heat fusion method

采用火焰加热器熔化热熔型防水卷材底层的热熔胶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0 自粘法 self-adhibiting method 采用带有自粘胶的防水卷材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1 热风焊接法 hot air welding method 采用热空气焊枪进行防水卷材搭接粘合的施工方法。 2.0.12 倒置式屋面 inversion type roof 将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上的屋面。 2.0.13 架空屋面 elevated overhead roof

在屋面防水层上采用薄型制品架设一定高度的空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2.0.14 蓄水屋面 impounded roof

在屋面防水层上蓄一定高度的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3 基本规定

3.0.1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并应符合表 3.0.1 的要求。

屋面防水等级 I II III 一般的建筑 10年 IV 非永久性的建筑 5年 特别重要或对防水要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求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25年 15年 项目 建筑物类别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 宜选用三毡四油沥青防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可选用二毡三油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防水层项选用材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沥青防水卷材、高青防水卷材、金属板分子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料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聚物改性沥青防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性沥青防水涂料、细石混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水涂料等材料 料、细石混凝土等材料 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料 油毡瓦等材料 设防要求 三道或二道以上防水设防 二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表 3.0.1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3.0.2 屋面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条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级的设防要求,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对屋面保温层的厚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3.0.3 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应编制屋面工程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3.0.4 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完成,应经监理单位 ( 或建设单位 ) 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0.5 屋面工程的防水层应由经资质审查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应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3.0.6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范附录 A 、附录 B 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3.0.7 当下道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对屋面已完成的部分应采取保护措施。

3.0.8 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屋面防水层完工后,不得在其上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

3.0.9 屋面工程完工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细部构造、接缝、保护层等进行外观检验,并应进行淋水或蓄水检验。

3.0.10 屋面的保温层和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施工环境气温宜符合表 3.0.10 的要求。

表 3.0.10 屋面保温层和防水层施工环境气温

项目 粘结保温层 沥青防水卷材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刚性防水层 施工环境气温 热沥青不低于-10℃;水泥砂浆不低于5℃ 不低于5℃ 冷贴法不低于5℃;热熔法不低于-10℃ 冷贴法不低于5℃;热风焊接法不低于-10℃ 溶剂型不低于-5℃;水溶型不低于5℃ 溶剂型不低于-5℃;水溶型不低于5℃ 不低于5℃ 3.0.11 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表 3.0.11 的要求。 表 3.0.11 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部工程 屋面工程 子分部工程 卷材防水屋面 涂膜防水屋面 分项工程 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 保温层、找平层、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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