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前 言

为指导佛山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规》)。

本次《总规》包括市域统筹与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规划范围如下:

(1)市域:佛山市行政辖区,包括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五个区,总面积为3797.72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包括禅城区行政辖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和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原罗村街道行政辖区、顺德区乐从镇行政辖区,总面积为361.66平方公里。

本次《总规》的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 规划编制的依据如下:

(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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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文件 (2)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

《广东省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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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

《广佛肇经济圈发展规划(2010-2020)》 《广佛同城化发展规划(2009-2020)》

《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广东省佛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其他相关规划

一、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规模

(一) 城市性质

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

(二) 发展目标

实现产业转型、城市升级和区域、城乡的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区域影响力和生态文明水平,将佛山建设成为“先进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幸福家园”。

(三) 城市规模

2020年,佛山市域常住人口910万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2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218.26平方公里。

(四) 发展战略

1、战略一:以人为本,民生改善

加快四项“基础服务”和四项“基本保障”的建设。逐步完善外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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