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一、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公路养护机械的技术开发和制造,公司经营范围:公路筑路养护设备、除雪设备、市政环卫设备、港口设备、铁路养护设备、机场养护设备、特种设备的开发、制造及销售;公路养护施工。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公司发展至今年产值仅50-100亿元,市场保有量600-700亿元,预计2020年养护机械市场规模将达到10,095亿元-12,975亿元,未来十年平均每年新增配置量将达到近1,000亿元。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冷吹式机场除雪车、机场跑道除冰液洒布车、机械式综合除雪车等行业高端产品的研发。

二、A公司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分析

A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如下: (一)收入及利润

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890,元,比上年增加69,637,元,同比增长个百分点。此外,2011年,A公司在营业外收入方面共盈利10,004,元(主要为政府补助)。2011年全年实现利润76,92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60,元,降幅%。

(二)费用水平

A公司2011年发生销售成本99,812,元,销售费用18,388,元,管理费用17,198,元,财务费用一3,148,元。2011年列支工资薪金3,802,元,列支工会经费14,元,职工福利费68,元,职工教育经费10,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104,元,折旧摊销支出875,元。

(三)其他涉税财务指标

2011年,应收账款年初金额为43,199,元,年末余额为63,461,元;其他应收款年初金额为5,881,元,年末金额为6,212,元元,计提坏账准备1,687,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现状及分析

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17%、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于该领域企业所得税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本公司于2012年1月26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四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F012)有效期为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A公司投资的子公司B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三、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空间分析 (一)税收制度空间 1、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

在税法中,每一项税种的纳税人主体都有严格的定义,即对纳税人主体范围进行了严格的划分,但这种划分又有着条框性,纳税人可以运用这种条框性,通过对经营活动的某种安排,改变纳税人主体的身份,即可实行纳税筹划,实现减轻纳税额的目标。

2、税率上的差异性

如果赋予课税相同的金额,却采用不同的税率,那么税率会随之提升,纳税额就越高,同理税率越低的纳税额就越小。而且即使同一税种,不同的税项也存在着不同的税率,这些不可避免的税率差异为纳税人提供了寻找低税率途径的契机。

3、课税对象金额上的可调整性

通过对A公司课税对象分析发现,其适用范围的税率是计算纳税额的两个重要因素,纳税人可以通过一些纳税筹划方法将其所得税最小化,例如:根据实际情况与现有条件对课税对象进行调节,进而缩减税金,以实现税额的调节。对子公司B公司全额投资,由于A公司所得税率大于B公司的所得税率,A公司在对B公司的利润分配上可以进行筹划,最大限度地避免A公司分回利润的再纳税。使A公司尽量减少税收负担提供了可能。

4、税种税负的弹性

税负的弹性即具体税种的纳税金额伸缩性的大小,它对纳税筹划利益的大小和纳税筹划潜力的大小起着关键的作用,即成正比关系。其规律是:若税负的弹性越大,纳税筹划的可操作性就越大,反之亦然。税负弹性取决于税源的大小和税种的构成要素:即税源与税负弹性成正比,税基与税率弹性呈正相关关系,前者越宽,后者越高,即企业所承担的税负就越重;也就是说,税负的轻重取决于税收扣除的大小。总而言之,税负弹性取决于各项税种组成要素的弹性。从A公司应收账款结算方式来看,其采用的主要方式为直接收款,也就是A公司在贷

款尚未收回的情况下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即税金由A公司支付或垫付,而根据税法相关条款规定,如果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作为应收账款结算方式,那么企业就能够推后缴税的时间。

5、税收优惠

税收的优惠制度是我国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为经济发展重要区域、经济发展优先区域以及鼓励研发与销售的产品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总之,若税收优惠的差别越大,实施的内容越广,范围越大,给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的可行性越大。A公司虽说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税法规定应按15%,但由于A公司自己的缘故,未及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所以A公司2011年错过了按15%计提所得税的优惠。

(二)企业所得税法的弹性规定空间

总体上看,新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成本费用的抵减范围和标准,若收入不变得情况下,税前可扣除项目的增加,可一定程度减少课税金额;而计税工资等内容,所得税法中对其扣除限额也加以明确,基于此,企业能够更好地为纳税进行筹划。成为企业纳税筹划的一项重要内容。A公司在税前扣除项目上,如: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利息费用、捐赠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等项目进行筹划。

四、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设计

根据对A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空间的分析,便可着手设计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优化方案。

(一)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对于A公司而言,除了对优惠政策加以利用外,同时还需在合法的情况下加大成本投入,缩减本期确认收入,合理的利用资金流动的时效性为A公司进行纳税筹划,而是实现节税、增收效益目的。

1、延期纳税

在合法的情况下,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利用节税技术延期纳税,如对收入进行推迟确认。尽管本期税款缴纳延迟不能减少应纳税款额,但对于纳税人而言,推迟缴纳的税款等同于一笔无需支付利息的资金,可以加快企业现金流动,而企业在足够资金的支持下,可以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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