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武汉科技大学201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项 目 申 报 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级别:
项目类别:
□ 十八大精神宣讲服务 □ 中国梦寻访活动 □ 社会观察和调研活动 □ 聚焦“两会”热点话题 □ 教育帮扶服务 □ 科技支农服务 □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和谐社区建设服务 □ 硕士、博士研究生服务团 □ 其他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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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 学院赴 (地点) (活动主题)暑团队名称 期社会实践团队 申报单位 武汉科技大学 学院团委 姓 名 工作单位 团队 指导 老师 职务职称 是否随团 电 话 联系方式 手 机 身份证号 姓 名 随团老师 身份证号 姓 名 院 系 住 址 团队 领队 联系方式 (队长) 其他 联系人 其它方式 手 机: E-mail: 联系 电话 学 号 年 级 政治面貌 (含外地) 手机 手机 (含外地) (含外地) 填表说明 1、此表由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领队逐一填写,领队可为老师也可为学生; 2、本表第一页编号不用填写;团队名称按统一格式填写如:“武汉科技大学××(所在学院)赴××(实践地点,具体到××省××县市)××(活动主题)暑期社会实践团”;领队的联系方式请尽量详细; 3、随团老师如有多人,可直接增加行填写; 4、各团队表格填写好后上交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审核后于5月20日前统一汇总上交校团委。 5、填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校团委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人:张曦,电话: 2
团队组成情况 本科生人数 姓名 性别 硕士生 人数 学院 班级 博士生人数 学号 政治 面貌 指导教师人数 手机 E-mail 随团教师人数 身份证号 (领队)所在学院团委意见 学院负责人签字 (盖章) 3
活动开始时间 立项 申报 相关 信息 活动结束时间 活动天数 活动地点 名 称 接收 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天(含路上的时间) 车次 单价_ 人数 共计 (元) 车次 单价_ 人数 共计 (元) 车次 单价_ 人数 共计 (元) 合计 元 *(单价以汽车票价和火车硬座票价为准) (元/人×天)× (人)× (天) = (元) 1、用途: 经费: (元) 2、用途: 经费: (元) 3、用途: 经费: (元) 合计 元 团队实践活动计划 交通费 活动 经费 住宿费 其他经费 共计(元) 一、前言(阐明活动的背景) 二、实践主题 三、活动意义和目的 四、预期成果形式 五、实践前准备工作 六、新闻媒体联系宣传工作 七、实践期间完成的任务、详细计划及日程安排 八、团队安全应急预案(主要针对实践过程中预计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前准备的应急措施,比如当地的民俗情况、当地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可能对于实践活动带来不便的情况,如何预防、如何解决等等) (注:由于篇幅原因,本则活动计划只列出大致框架,供参考。各项目团队上交活动计划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附页详细阐述。) 4
武汉科技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
本守则是特别为武汉科技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制定的,立项团队应严格遵守本守则。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领队负责制,各团队设领队队长一名。 2.各团领队在申报立项、开展实践和总结工作中全权负责。
3.各团队应持接待单位的接收证明和团队立项申报书、社会实践计划书以及团员个人责任书在校团委登记立项。实践活动中,注意与校团委值班同志保持联系,增强活动的宣传效果,确保活动安全开展。实践完毕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团委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实践成果、宣传海报、团队成员个人小结(每人一份)和接待单位的评语。
4.各团队成员应尊重整个团队的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实践任务,不擅自行动,对自己的行动负责。
5.各团队成员应积极地对实践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6.各团队成员如遇意外情况需退出实践活动,应向领队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队。领队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将具体情况上报团委。
7.各团队成员应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谦虚有礼。
8.各团队成员应遵纪守法,维护武汉科技大学的声誉和形象。 9.各团队负责人应组织好团队完成学校和接待单位交给的任务。 10.各团队领队应妥善处理团队内的分歧,遇意外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团队的团结和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11.各团队内各项事物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统一意见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12.各团队应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办好有关事宜。
13.各团队须尊重接待单位的协调安排,不得擅自向当地组织提无理要求。 14.各团队不能随意接受贵重礼品及现金。
15.本守则的解释权在共青团武汉科技大学委员会。
领队签字: 共青团武汉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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