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堤查险制度、须知

堤防巡堤查险须知

一、堤防明确职责:各防守单位应将防守段按基层组织划分巡查责任段,统一管理,分段包干,明确责任人、巡查范围、巡查责任。

二、巡查人员配置:巡查人员一般3~5人一组,责任人带队,成排前进,拉网式巡查,不漏疑点。

三、巡查工作方法:查外边的,看有无浪眼、跌窝、外崩;走堤顶的,查看堤面及内外肩以下若干米堤坡,有无跌窝、裂缝;走内坡堤脚的,要查有无浸漏、滑坡、软脚、管涌,草丛和渍水中有无暗漏,沙浸、河浸和堤基土质的堤段,离堤脚较远处也需巡查;水位高时,要组织大批人员进行拉网式查险。巡查人员要按责任堤段分组次,昼夜轮流的方式进行,相邻队组要越界巡查,相邻责任段搭界处至少10m-20m,不留空白。

四、巡逻查险范围:巡逻查险要内外兼顾,做到“六查”,即查堤顶、查迎水坡、查背水坡、查平台、查堤脚及堤脚外一定范围、查穿堤涵闸、涵洞等建筑物,查堤脚时险工险段延伸到距内堤脚100m-500m,特别注意堤后洼地渊塘,排灌渠道、盖重平台末端、房屋内外等容易出险又容易被忽视的地方。

五、巡查频率及查险记录:要坚持昼夜巡查,正常情况下每两小时巡查一次,高水位及夜间应增加巡查密度,实行24

小时不间断巡查。巡查人员做好巡查记录,记录中写明出险情况、异常情况及采取措施,交接班时交代清楚。已发现的险情应做好现场标记,配置专人值守,及时向带班领导及防汛指挥部汇报。

六、坚持交接班制度:各巡逻队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上、下班要密切衔接,必须就地交班,当面签写交接班记录,交班负责人应向接班负责人详细交代险情和任务。

七、巡查查险还要做到“五到、五时”、“三清、三块”:“五到”即眼到、耳到、手到、脚到、工具到,具体是指明处用眼仔细观察有无险情,用耳探听风浪击堤及管闸内有无异常的水声,用手探险,用脚在水中踏险,试水温及土壤松软情,用工具探险。“五时”即吃饭时、换班时、黎明时、黑夜时、刮风下雨时都不能间断巡查,这五个时候最容易疏忽忙乱,注意力不集中,容易遗漏险情。“三清”即险情查清、信号记清、报告说清。“三块”即发现险情快、报告快、处理快。

堤防防守岗位职责

一、防汛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推诿或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

二、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发现险情及时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三、按照要求巡堤查险,及时发现情况并报告和处理险情。 四、凡未按规定采取度汛措施,汛期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