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不锈钢产品委托加工协议 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第一条 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不锈钢污衣井投物门的委托加工订货单。
2、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参数、交货期、交货地点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第四条 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加工、组装、包装、运输、交货。
2、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图纸资料,并对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验收标准。
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5、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6、由甲方负责提供锁具、合页、门磁、闭门器,由乙方负责自购不锈钢板材、不锈钢螺栓、硅酸铝保温毯及污衣井投物门的制造、组装。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 采用太钢、张浦、宝钢等大厂的不锈钢材料,材质为sus304,门框用板材厚度1.5mm(公差1.4mm),门板用板材厚度1.2mm(公差1.1mm),门板内支架用板材厚度3mm(公差2.8mm);组装用螺栓、螺母、铆钉均为sus304不锈钢材质。需焊接处采用氩气保护焊在背面焊接。 2、本协议中 尺寸按甲方所提供的图纸或装配材料的要求执行。
3、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外表面要干净、平整并做拉丝处理;不能有焊点、明显的划伤、凹坑等表面缺陷;组装要合理、紧固;转角拼接处和锁孔、把手等处无明显缝隙;门扇四周间隙均匀,开闭自如;其它技术参数按双方确认的订货单中的要求。凡不能达到以上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或返工、免费再加工,由些产生的连带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本产品属于甲方专有技术,没有甲方的许可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此产品的图纸、资料、加
工信息等透露给第三方;不得将加工事宜转让他人。如有违约,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1、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工艺要求及加工完成时间。 2、订货价格: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 不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投物门订单,订货价格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中注明。 3、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装配材料做外观、尺寸、变形等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装配材料。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装配材料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6、对加工剩余装配材料一般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乙方每月的25号将盘点数据报与甲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交还甲方;保管期间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偿付甲方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1、成品由乙方用气泡膜包装,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成品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付款方式
订单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订单金额的做为预付款,在乙方将加工的成品运送到指定地点、经甲方检验合格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订单余款给乙方,乙方要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按经济合同法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篇二:不锈钢加工合同 2 不 锈 钢 购 货 合 同 合同编号:hb20120228-01
需方(以下称甲方): 签订日期: 2012年 月 日 供方(以下称乙方):佛山市南海鸿霸金属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州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做用于 的不锈钢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按照甲方订货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1:不锈钢地脚线及修边线 2:信报箱 3:电梯门套 二、数量、单价及合同预算金额 备注:
1.以上表格所涉及的数量、尺寸、规格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图纸为准,此图 纸将作为附件一附于此份合同后。
2.此报价包括为成品加工价,已含括刨坑、磨边、抛光等加工费用。同时此报价已含贴膜、包装及到广州运费。不含税,如需含税则另加5%。
3.以上三类产品中,地脚线、修边线及信报箱仅供材料,不包安装。电梯门套为包工包料。 四、加工及验收: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提供完整,尺寸准确无误并由甲
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加工图纸给乙方按图加工。不锈钢材质按304执行,所有供货不锈钢板的板材材质及厚度必须符合gb1220-92「84」及ocr18ni9等国家及行业标。包装采用保护胶纸保护、纸皮(或泡沫纸)包装(运输途中产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交由甲方负责保管。
五、验收手续:供货方货到现场,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只对外观可视面进行有无表面
保护膜破损导致划伤或挤压变形验收及对数量进行核对签收,甲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存在工艺质量问题时通知乙方后,乙方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鉴定,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乙方需无条件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更换。
六、乙方送到现场之货物,甲方授权 为指定签收人,若授 权有变更,以甲方书面函告为准。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伍拾陆圆整 (小写24556元)订金给乙方,定金最后一批货款冲抵结清。 (2)乙方在发货前把发货数量清单传真给甲方确认,甲方在确认后签字回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货单确认的当天发货。货到工地后经甲方抽样验收后,如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1、2项材料则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给乙方。如所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3项材料,那么乙方需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结算货款。 (3)甲方付款方式可为支票或汇款结算,收款帐户为乙方指定帐户。甲方支付现金的收取人必须出具乙方授权委托、收款并须加盖公章。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支票或汇款结算的金额时,必须提供等额的相应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材料款项。 九、乙方责任及违约责任:按时保证质量交货,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产品质量保
证书,乙方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视为该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之权力。乙方产品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暂定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乙方产品若连续出现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及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甲方责任及违约责任:负责工地现场的数量清点验收。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货
款,否则每日按逾付金额的1‰偿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 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瘟疫)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货物的处理方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十二、 图纸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该单项工程所有图纸,乙方需安排设计到现场测量出图,在接到甲方要求一天内到场,在每批加工图纸上须经甲方盖章或其委托人签名方为有效。
2、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需变更时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承受的实际损失(当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指令时,乙方已经开始生产的,应立刻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