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420057 熟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于2000年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
《示范文本》由《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简称《招标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条款》(简称《技术条款》)组成。各部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有:
一、《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构成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分为“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其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专用合同条款”则应按其条款编号和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第一卷商务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和“第三卷招标图纸”组成。其中商务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和合同预付款保函;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和授权委托书;工程量清单;投标辅助资料;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二)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包括总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开标和评标,决标、中
(三)工程量清单和投标辅助资料 1.工程量清单
水利工程一般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预先计算好项目名称、单位和工程量,投标人负责填报单价和合价。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临时工程实行总价承包,其他工程实行单价承包。
工程量清单一般实行项目分组,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按《技术条款》各章的专项工程分组;另一种是按单位工程分组。
2.投标辅助资料
投标辅助资料是投标文件的一个重要部分。投标辅助资料通常包括:单价分析表、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
分组工程报价组成表、价格指数和权重表、计日工表、资金流估算表、拟投入的人力、设备资源表及主要材料和水、电用量计划表。
单价分析表、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分组工程报价组成表三表可供评标委员会分析比较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也是合同实施过程中计算工程变更项目价格的参考。招标文件一般要求上述表格的格式参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L2002] 116号文)及其配套定额编制。
计日工用于合同中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支付。招标文件应在计日工表中列出用作计日工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的一般常用项目,投标人按这些项目进行了报价,并可根据其施工经验和配备的人力、材料和施工机械增列其他的项目并报价。计日工表中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的单价应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其他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及利润。 (四)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采取预审方式的,一般单独成一阶段在招标文件发售前进行。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的,资格审查资料一般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三、《技术条款》的主要内容
《示范文本》中的《技术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是说明合同标的物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及其施工技术要求,也是合同支付的实物依据和计量方法。
1F420058 熟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构成
根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合同文件指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包括: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经合同双方确认进人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次序也是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 一、合同文件(或称合同)
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人本合同条件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人的文件和图纸。 二、技术条款
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技术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是说明合同标的物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及其施工技术要求,也是合同支付的实物依据和计量方法。此名词在以往国内的招标和合同文件中常称为技术规范,为了与行业标准中的技术规范相区别,在合同文件中称技术条款。 三、图纸
指列人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
列人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四、施工图纸
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是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由投标人已填写价格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文件的名称。投标报价书、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规定在招标文件的有关章节内。 六、中标通知书
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发包人应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表明发包人已接受其投标并通知该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派代表前来签订合同。若在签订合同前尚有遗留问题需要洽谈,可在发中标通知书前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对方就遗留问题进行合同谈判。一股说来,意向书仅表达发包人接受投标的意愿,但尚有一些问题需进上步洽谈,并不说明该投标人已中标。 七、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其编制体系参照了国际通用的菲迪克施工合同条件,吸收了现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质量、安全、进度、变更、索赔、计量支付、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包括:词语涵义、合同文件、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履约担保、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联络、图纸、转让和分包、承包人的人员及其管理、材料和设备、交通运输、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文明施工、计量与支付、变更、违约和索赔、争议的解决、风险和保险、完工与保修及其他等方面。每一方面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从合同责任划分角度进行了界定。 八、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的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事项一般有: (一)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工程量变化百分比可在15%~25%范围内,视具体工程酌定,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增减在规定的百分比以下时不属于变更项目,不作变更处理,超过规定的百分比时,一般应视为变更项目,但若规定的变更项目引起工程量的相应增减,但对其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无实质性影响时,不需变动其单价,其合价则应按原单价乘以修改后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二)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利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