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国家、市、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重大事故,既是各级领导的要求,也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的需要,对此生产单位领导一定要有高度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的理念,坚决克服松懈、麻痹、侥幸等思想和行为,抓细抓实近期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的安排部署,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各级、各环节安全管理责任,提前部署节日值班工作,明确责任和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二、认真组织好节前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根据公司节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生产单位积极开展工作,对特种设备、易燃易爆、高处作业、野外施工等区域和环节进行隐患排查,防范重大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加强现场巡回检查,做好现场保持工作。

生产单位1月25日前上报春节期间封车明细和值班车辆明细,封存车辆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启封。1月26日(腊月28日)上午封存车辆全部停放到各自园区,特殊原因及时告知生产运行部。放假期间,生产单位要加强未封存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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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用车、值班车安全管理,需出省长途车,严格执行长途车审批制度,除需生产单位负责人同意外,还需提前告知生产运行部。坚决杜绝任何时段酒后开车,严禁专职司机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换车使用,严禁无证开车、开私车、自由车等违章行为。

节日期间,轮岗员工思想浮动、工作松懈在所难免,特别是外出上井作业,危险性大,带班领导干部一定要负好责、把好关,坚决制止员工在岗聚众喝酒、酒后上岗、酒后驾车。

三、扎实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加强节日安全宣教工作。

按照公司要求,生产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生产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突出宣传用电、用气、治安防范、出游、乘车、防骗等节日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广大员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和盗窃事件的发生,使广大员工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四、严肃规章制度执行,严格非常规作业管控。

节日期间,公司各部门及生产单位值班领导,要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要害岗位的巡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五必须”和“十严禁”(见附件),杜绝“三违”现象,保证节日期间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检修作业、危险作业,确因生产实际需安排进行的检修作业等,必须严格审批。对设备维修派工作业、2米以上高空作业、动火作业等分级管控的作业要在公司生产运行部备案。生产单位要严格执行直接作业环节票证制度,做好现场安全防护与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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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生产单位要提前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要求,落实值班责任,严格执行《高原公司干部值班管理规定》。节日期间,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各个生产系统的巡回检查,及时掌握生产信息,保持信息畅通。如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信息,并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受控。

六、重视节后安全生产组织工作。

节日过后,生产单位要重视节后安全工作,及时召开收心会,开展设备、动力管线安全检查,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平稳顺行。

附:1.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五必须” 2.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十严禁”

生产部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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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五必须”

1.各级值班领导必须靠前管理,深入现场,从严查处“三违”人员。 2.进行非常规作业必须有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亲临现场,安全员全程盯守。 3.重要危险源点、要害岗位必须严格门禁制度和出入登记。 4.岗位操作必须严格执行。

5.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必须及时报告和处置。

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十严禁”

1.严禁劳护用品穿戴不规范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2.严禁私自带小孩或亲属进入公司生产区。 3.严禁班中饮酒或酒后上岗。

4.严禁脱岗、睡岗、私自顶换班或连续加班。

5.严禁休息不好、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的人员上岗。 6.严禁未经审批或安全措施不到位进行各类检修、非常规作业。 7.严禁无证无令进行电气、起重、焊割、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 8.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高空、受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

9.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禁火区域、配电设施周围吸烟、生火、休息、逗留。

10.严禁值班期间擅离职守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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