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电力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风力发电部分)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发布
2009年5月
编 制 说 明
为适应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
本大纲是在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制并试用的基础上,吸纳了由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内蒙古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分别编制的“风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中机务专业的相关内容,而形成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09年4月28日,在南京组织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代表和专家,对本大纲进行了正式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版本。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包括《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电场升压站受电前和首批风机并网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三个阶段性监检大纲,适用于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
由于风电工程主要是由升压站和若干台风力发电机组组成,不同地区的建设特点存在差异,本大纲引入了风机“批”的概念,即可以是1-N台的任意数量。第一阶段的监检在首批风机基础完成后即可进行,后续完成的其它风机基础可在下一阶段再进行抽检;同样,第二阶段的监检在首批风机基本具备并网条件后进行,其它批次的风机可在下一阶段再进行抽检;当风机数量较多、建设周期较长或工程责任主体发生变化时,可按“批”增加巡检。第三阶段“整套启动试运前”的监检,是指本期工程最后一台风机调试试运验收结束后进行的监督检查。各中心站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各阶段监检的时间,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本大纲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本大纲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二○○九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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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编制单位、审核及编写人员
主持单位: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审 核:杨建平 吴云喜 武英利 李光耀
范景元 高士法
编 写:杨向群 郭根柱 张 红 巩天真
浮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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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编制说明
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5 风电场升压站受电前及首批风机并网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4 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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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 总 则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风电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风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风电工程3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 《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以110kV及以上等级电压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以110kV以下等级电压接入电网的风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首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按本“大纲”下述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2)宣布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及组成人员; (3)布置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及其实施要求。
1.0.4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时,对各阶段“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具体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见附件“风电工程主要技术文件清单”。
3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 工程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3.0.2 工程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危险源识别、风险控制对策、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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