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一轮复习必修一教学笔记 人民版1(优秀教案)

专题七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发展

一、关于“近代”:

从世界范围看,“近代”开始于世纪,从古代到近代的依据是社会转型,即进入了资本主义时代。

近代与古代的最基本区别是:第一,商品经济取代自然经济;第二,法治取代人治;第三,自主的公民取代被动的臣民。 二、关于“近代西方民主政治”:

在专制统治被推翻,资产阶级民主政权建立之后,关于人民如何行使权力的问题,“主权在民”的原则没有回答这一问题。但是,近代资产阶级宪政实践表明,民族统一国家出现后,适合于小国寡民的直接民主制已经无法实现。因此,英国资产阶级在封建议会基础上首创代议制,并认为“议会主权”就是“人民主权”,从而代议民主制被西方国家普遍接受,也成为其政治制度的共同特点。

近代西方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既有共同点,因为各国所依据的思想理论和文化渊源是共同的,这就是、世纪启蒙思想家的政治学说以及从古希腊、罗马保留下来的民主政治文化;又有多样性,因为各国所建立的是要适应本国政治、经济、社会需要的制度。 三、代议制:

含义: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表机关,间接参政议政,讨论决定国家大事,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民主制度和组织形式。

特点:议会掌握立法权,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议会成为代议制的核心。

英、法、美、德等国的代议制各有特点,但核心思想是一致的。资产阶级通过设立议会,把国家的立法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并以此来制约君主或总统滥用行政权力,从而通过立法保障资产阶级的利益。这种政治模式有利于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促进资本主义发展。

一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及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学习要求】

知道《权利法案》制定的历史背景;了解《权利法案》的内容及其作用;了解责任内阁制形成的史实;理解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简述美国年宪法的主要内容与特点;分析年宪法对美国历史的影响以及对西方民主政治的影响;了解美国联邦制的权力结构及其相互关系;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知识结构】

一、英国君主立宪制 ★参考《创新设计》“知识连线——考点1”★

君主立宪制:资本主义国家以世袭的君主(国王、天皇、皇帝)

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它的产生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互相妥协的结果。其形式有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和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年~年的德意志帝国和年~年的日本)两种

英国资产阶级代议制(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是国王的权力逐渐被削弱,议会的权力不断加强的过程。(王权与议会的关系)

、背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⑴年资产阶级革命爆发 ⑵年“光荣革命” 、《权利法案》(年)

—————————————————————————————— 〖学习思考〗《权利法案》限制了国王哪些权力?保证了议会哪些权力?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议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议会应时常集会。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立法权)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征税权)

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司法权)

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军事权)

议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选举权)

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言论自由权)

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议会应时常集会。(集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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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目的:限制王权,扩大议会的权力。 ⑵内容:君主虚权;议会掌握实权。(议会分上院和下院,普选产生的下院掌握实权)

⑶作用(必修Ⅰ课本):实际权力逐渐转移到了议会手中,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司法权独立于王权的原则,奠定君主立宪制的基础。 、责任内阁制 ⑴形成:

①起源于“光荣革命”前的枢密院,“光荣革命”后内阁逐渐取代了枢密院,成为国王直辖的最高行政机关。

②年,下院多数党领袖沃波尔当选为第一任内阁首相,开创了由多数党领袖任首相并组建内阁的先例。

③世纪中叶,责任内阁制形成并完善。

—————————————————————————————— 〖学习思考〗责任内阁制度形成后,内阁跟国王的关系如何?跟议会的关系又如何呢?

内阁掌握实权,国王统而不治;国王形式任命内阁,但内阁不对国王负责,只是形式上向国王汇报。

内阁由议会选举产生,对议会负责;议会对内阁进行监督;议会可以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可以解散议会。

—————————————————————————————— ⑵影响:参考《创新设计》 、英国君主立宪制特点、作用

⑴特点: ①国王:“统而不治”,只是最高权力的象征; ②议会:国家权力中心,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③内阁:掌握行政权,由议会选举产生,对议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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