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汇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汇编(DOC 102页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名称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使员工明确工作和休息时间,严肃纪律,保证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部门及员工。 第2章 员工作息时间 第3条 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为正常工作日,周日休息。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临床科室不得周六、日休息。 第4条 上班时间为冬天每天8:00—12、下午13:00--17:00:; 夏天每天7:30—11、30 下午 14:00—18:00; 第3章 员工考勤规定 第5条 打卡地点:门诊导医台。 第6条 打卡时间: 按上班时间打卡四次、市场人员早晚二次,院领导二次。 第7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8条 所有员工实行指纹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签打卡理由,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签卡者每次各扣 10 元。 第9条 医院每天又行政值班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监督人员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查岗,值班领导核实犯规报至行政部,行政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10条 如考勤卡损毁或丢失,须及时向医院办公室备案。 执行部门 编 号 第11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12条 各部门(或实体)于每月是 2 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第13条 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医院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4章 出勤管理办法 第14条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如下表所示。 类别 说明 2 分钟以内 执行措施 每次罚款 5 元,达到三次者,罚款 10 元 迟到 5 分钟以上 10 分钟以内 20 分钟以上 5 分钟以内 每次罚款 15 元 按旷工半天处理,罚款 20 元 每次罚款 10 元,达到三次者,罚款 15元 早退 10 分钟以上 20 分钟以内 20 分钟以上 每次罚款 20 元 按旷工半天处理,罚款 20 元 每旷工一次罚款 50 元,一月内累计三旷工 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次将予以辞退 员工请病假须提前通知部门主管,并出具病假 医院诊断证明 1.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事假 2.超期请假须经医院总经理批准。超期未请假离岗者,按旷工处理。超期 2 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1.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前,须向1.因工作需要外出且获得部门主管的批准,部门主管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外出 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 2.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2.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事宜 按正常工资核发 消。 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可用当月休息抵按员工日工资的 %计发 第5章 休假 第15条 节假日 1.一般公休日:行政周六、周日轮换休,临床周一至周五轮换休息。 2.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上述休假时间为一般执行标准,因医院工作需要,总经理可以调整和决定具体的放假时间及长短。 第16条 事假 1.员工遇事必须在工作时间亲自办理时,应事先填写“员工请假表”(如下表所示),注明请假类别,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把工作交待清楚后方可休假。 员工请假表 姓名 假期类型 请假时间 所属部门 请假日期 □事假 □年休假 □婚假 □病假 □丧假 □产假 □其他 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申请假期时间: 天 时 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批准假期时间: 天 时 请假事由 直接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