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泰妙菌素 黄霉素行业分析报告

泰妙菌素+黄霉素行业分析报告

1.泰妙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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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泰妙菌素产品概述

1.1.1 产品概念

泰妙菌素又称硫姆林、泰妙灵、泰牧霉素和支原净,是由高等真菌侧耳属Pleurotus mutilus 和Pleurotus passeckerianuus菌种的深层培养液提取的截短侧耳素( Pleuromutilin) 的氢化延胡索酸盐,是双萜烯类化合物半合成的抗生素。英文名为:Tiamulin Fumarate Premix。

1951年澳大利亚Kavangh首次报道了这类物质,20世纪60年代开始对其进行广泛研究。泰妙菌素对支原体、螺旋体、革兰氏阳性菌有强烈的抗菌活性,是治疗和预防畜禽呼吸道疾病及支原体关节炎、回肠炎、水肿病等疾病的特效生物兽药。

1.1.2 理化性质

泰妙菌素的分子式为C28H47NO4S,分子量493.75,实际使用多为泰妙菌素的延胡索酸盐,其分子式为C28H47NO4S·C4H4O4,分子量为609.8。延胡索酸泰妙菌素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在乙醇中易溶,在水中溶解,在丙酮中略溶,在己烷中几乎不溶,熔点为143~149 ℃。干燥品稳定,对光、热较不稳定。具有很强的抗革兰氏阳性菌活性,对支原体活性尤其强烈。

1.1.3 作用机理

泰妙菌素通过干扰微生物核蛋白体,抑制微生物蛋白质的合成,从而达到抗菌作用。特别是对支原体、螺旋体和放线杆菌类病原体,具有独特的抗菌作用。泰妙菌素在pH8.5~9.0环境中最适合于它的杀菌作用。

1.1.4 应用范围和效果

泰妙菌素对支原体、螺旋体、革兰氏阳性细菌有强烈抗菌活性,用于防治由支原体等感染引发的畜禽呼吸道疾病,具有非常明显的控制效果,同时泰妙菌素对动物有较好的促生长作用。其应用领域及效果如下: 应用领域 效果 养猪业 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支原体感染以及大肠杆菌、沙门氏菌、螺旋体等感染引发的疾病,对猪支原体肺炎、嗜血杆菌胸膜性肺炎、猪痢疾、回肠炎、结肠炎、产后泌乳障碍综合症PPDC(子宫炎、乳房炎、无乳综合症)有特效;同时泰妙菌素与金霉素合用对放线杆菌胸膜肺炎(APP)、大肠杆菌、呼吸道疾病综合症(PRDC)有一定的效果;泰妙菌素与金霉素、阿莫西林合用对猪断奶后多系统衰弱综合症(PM—ws)有显着的控制作用 养鸡业 能有效控制禽败血支原体感染引起的鸡慢性呼吸道病综合症 养羊业 能有效防治绵羊肺炎支原体的感染 1.1.5 经济效益

泰妙菌素具有极强的抗革兰氏阳性菌和抗致病性支原体的特性,临床上用于预防和治疗鸡的慢性呼吸道疾病、猪痢疾和猪支原体感染;在感染因子存在的情况下,泰妙菌素仍具有促进动物生长及提高饲料转化率的作用。

大量的国内外资料显示,泰妙菌素对猪肺炎支原体的体外抑菌效果在所有抗生素中排列第一。因而泰妙菌素是预防、治疗猪和鸡呼吸道疾病、以及猪痢疾方面最敏感的药物。 猪肺炎支原体(S.hyo)8个分离株对各种抗菌剂的MIC

泰妙菌素除了对这些疾病的治疗效果大大优于目前国内常用的泰乐菌素等药物外,最重要的是,泰妙菌素与这些药物相比耐药性菌株少,耐药性发展缓慢,并且残留量极小,被认为是当今预防和治疗畜禽呼吸道疾病的最有效和最安全的抗生素。

猪痢疾螺旋体(S.hyo)菌株对各种抗菌剂的MIC

抗菌素 1982-84 1985-87 1988-93 泰妙菌素 0.1-0.5 0.1-1.0 0.1-2.0 洛硝哒唑 0.1-0.8 0.1-7.5 5.0-25.0 林可霉素 0.1-25.0 1.0-15.0 20.0-170.0 甲硝哒唑 0.1-0.6 0.1-7.5 10.0-60.0 泰妙菌素除了有抗菌作用以外,对畜禽还有促生长作用,能提高饲料报酬率,提早猪只出栏时间,提高蛋鸡产蛋率,促进肉鸡增重,并且其促生产性能较其他抗菌素更优。

几种主要抗菌素促生长性能比较

抗菌素 泰妙菌素 泰乐菌素 金霉素+青霉素+磺胺嘧啶 林可霉素 试验次数 平均日增重率(%) 饲料报酬增长率(%) 9 8.9 3.8 45 3.6 3.1 7 6.6 1.8 7 5.1 1.7 唯吉尼亚霉素 亚甲基水杨酸杆菌肽(BMD) 金霉素 23 7 17 2.5 1.2 3.3 1.4 0.4 0 1.1.6 工艺流程

菌种→发酵→过滤→结晶→过滤→脱色→过滤→结晶→过滤→真空烘干→包装入库

1.2 行业监管体制及相关法规

1.2.1 行业主管部门

泰妙菌素属于生物兽药中的一种,其管理和监督服从生物兽药行业的管理体系。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农业部及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察机构为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及各级兽药监察机构。农业部负责全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兽药监察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1.2.2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泰妙菌素作为生物兽药中的一类,其生产和销售必须遵从国家相关部门对规范兽药所颁布的系列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1 《中国人名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 3 4 5 6 7 8 9 10 1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兽药注册办法》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发》 《兽药进口管理办法》 编号 主席令第71号 国务院令第327号 国务院令第404号 国发[2005]15号 颁布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实施时间 国务院令第450号 国务院 农业部令第11号 农业部 农业部令第22号 农业部 农业部令第44号 农业部 农业部令第45号 农业部 农业部令第3号 农业部 农业部、海关总署农业部、海关总 令第2号 署 我国重视兽药行业的发展,在近期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还特别把“重点研究开发高效安全型兽药”作为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把“重点研究功能菌株大规模筛选技术”作为国家的前沿技术之一。国家通过各种方针政策,鼓励兽药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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