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管理处与行业内实力雄厚的公路养护施工、道路运输等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必要时请求提供应急物资设备保障。
(三)应急物资管理
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存储,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各项储备管理制度,包括物资台账和管理经费会计账等。制定采购、储存、更新、调拨、回收各个工作环节的程序和规范,加强物资储备过程中的监管,防止储备物资设备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储备物资入库、保管、出库等要有完备的凭证手续。对新购置入库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在验收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入库的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
大型应急装备要注意维护和保养,科学规划存放地点,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调试和更新补充。执行应急任务时,必须对现场装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设备并使之保持良好状态,确保随时可调用。
六、附则 (一)责任与奖惩
1.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3.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特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补助和抚恤
对因参与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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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三)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管理处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预案,
应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经应急指挥部审定,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3.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4.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5.应急物资及设备的数据资料应每年更新一次。
6.管理处各职能部门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相应应急预案。
(四)制定与解释部门
1.本预案由管理处处安办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2.管理处各职能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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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接警电话 部门 应急办公室 处监控中心 峨桥所监控中心 繁昌所监控中心 铜陵东所监控中心 铜陵所监控中心 路政中队
电话号码 备注 13
附件2: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职务 指挥长 部 门 副指挥长 指挥部成员 姓 名 联系电话 14
附件3:应急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职 务 组长 组长 组长 组长 部 门 姓 名 联 系 电 话 综合协调小组 灭火救援小组 交通管制小组 调查总结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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