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综掘巷道拐弯拖机尾措施

一、说明

综掘队在施工过程中,煤流通过皮带与溜子进行外运。在拐弯施工时,需要对皮带机尾进行延伸。为确保在巷道拐弯处延伸皮带机尾时的施工安全,特编制本补充措施。

二、拐弯处延伸皮带机尾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门口拐弯施工至适当位置后,方可进行皮带机尾延伸工作。

2、延伸机尾前,首先将综掘机进行倒机。倒机前,必须将门口前后10m方位内的物料、管线、皮带、铁路、设备等撤至不影响倒机的安全位置,确保倒机有足够的空间;倒机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站在综掘机转载机后方5m以外,并与综掘机司机确定好联系信号,观察倒机时是否有其它物料设施阻碍倒机或者倒机路线是否正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与司机联系;综掘机铲板前方和转载机后方5m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员走动或工作。倒机过程中,综掘机司机必须集中精力操作,指挥人员与司机相互协调叫应好,防止倒机过程中损坏设备、设施及伤人。

3、倒机至指定位置后,应确定皮带是否处于空载状态;然后,联系皮带司机启动涨紧绞车,使皮带松开。

4、皮带松开后,使用专用链子及象鼻将皮带机尾与综掘机连好,且象鼻必须使用螺栓上紧。严禁使用钢丝绳等其他工具代替链子进行连接。

5、确认连接牢固后,发出延伸机尾信号,确保相关人员安全;然后,综掘机司机方可开动综掘机,进行机尾延伸工作。

6、延伸机尾时,必须有一名班组长在机尾承载段附近观察机尾延伸状况,并严禁其他无关人员靠近;如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发出信号,停止作业。待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作业。

7、综掘机运行至无法前进状态时,即可停止综掘机,然后倒机1m左右使连接链子松开,摘下链子使综掘机与机尾分离。

8、检查机尾拖移情况,如已经到达指定位置,则使用手拉葫芦进行机尾

方向调整,使其与原皮带架顺直;如未达到指定位置,则必须使用手拉葫芦继续拖移机尾至指定位置,且调整机尾方向,使其与原皮带架顺直。

9、待机尾延伸到位且稳定后,方可进行架腿、架杆及托辊的安装工作;严禁延伸机尾与组装架腿等工作平行作业。

10、安装架腿、架杆及托辊工作完成后,发出信号,联系皮带司机开动涨紧绞车将皮带涨紧,并对皮带进行调偏,确保皮带无跑偏现象后,即可在待皮带机尾处打设地锚,使用链子将皮带机尾锁牢。

至此,拐弯处延伸皮带机尾工作全部结束。 三、井下起吊设备(重物)安全技术措施

1、使用手拉葫芦起吊设备(重物)前,必须对手拉葫芦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灵活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手拉葫芦带病起吊设备(重物),严禁使用不能自锁的手拉葫芦。

2、锚杆支护巷道起吊设备(重物)必须提前打注专用锚杆或锚索,且锚杆必须实行全长锚固,严禁使用支护设计锚杆(索)、钢带、钢筋梯以及金属网等作为起吊构件。起吊重量不超过2吨时,采用φ20×1800mm以上锚杆;起吊重量超过2吨时,必须采用φ22×2200mm以上锚杆,且起吊锚杆数量不少于2根。采用锚索进行起吊时,锚索设计长度应确保锚固到稳定岩层中的长度不少于1.0m,锚固力不小于180KN。

3、起吊用的钢丝绳套及连接构件强度不得小于起吊设备(重物)的8倍,吊环拧入锚杆尾部螺丝后锚杆丝的外露长度不小于2mm。起吊时须派专人观察生根锚杆(锚索)及吊环,确保安全可靠。

4、起吊设备(重物)的重量必须符合手拉葫芦铭牌规定,严禁用手拉葫芦起吊超过铭牌规定的重量。

5、吊装地点必须设在支护完好、安全可靠的地点,严禁在巷道失修地点进行起吊。

6、起吊时必须至少两人进行,一人检查、指挥,一人操作,严禁一人起吊。起吊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非重物一侧,设备(重物)下严禁有人,防止重

物坠落伤人。起吊过程中,负责检查、指挥的人员,必须密切注视吊装的安全情况,发现险情立即停止作业。

7、上下山起吊设备(重物)时,下方严禁有人。

8、起吊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必须立即停止起吊,放下起吊设备(重物)进行处理。

①起吊时支架变形、顶板掉矸严重、起吊锚杆外移。 ②起重链打滑、松脱,手链、棘爪打滑。 ③起吊异常沉重,手拉葫芦工作声音异常。 ④起吊设备(重物)不稳定,旋转、摇摆。

9、操作时,手拉倒链用力要均匀,应尽量避免冲击,松链时,要小心操作,严禁倒链自锁失灵,而造成设备、重物突然下沉。

四、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等其他相关规定中的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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