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版地震应急预案供参考

震区的监测能力,协调震区与邻区的监测工作,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镇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的镇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

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镇人民政府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镇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12、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镇地震办协助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 13、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镇地震办、镇民政办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14、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

宣布。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2、社会救助

镇社保所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3、保险

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做好有关保险责任现场查勘、理赔和给付工作。 4、调查和总结

由镇地震办会同上一级地震办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电信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通信系统的准备。

电信部门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镇地震办储备必要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挖掘机械、起重机械、顶升设备及特种救援设备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并定期更新。 (2)、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如下:

人员抢救队伍:社区志愿者队伍、民兵应急分队。 工程抢险队伍: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区公安消防支队、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医疗救护队伍:白羊中心卫生院、区红十字会、区紧急救援中心、区人民医院。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镇地震办应急队伍协助区、市、地震局、国家地震局应急队伍开展工作。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镇地震办、国土所协助区地震办、区规划和建设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3)、交通运输保障公路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修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4)、电力保障

白羊供电所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并请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电力供应。

(5)、场镇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村环所、国土所、自来水站组织力量对场镇中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

公共交通,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6)、医疗卫生保障

镇中心卫生院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负责监测饮用水源。

请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

请求区食品药品监督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食品监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7)、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保障

请求区气象局组织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加强预报指导,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专题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 (8)、治安保障

白羊公安派出所配合区公安局加强对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戒。白羊派出所、综治办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9)、物资保障

请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局负责调运粮食,保障粮食供应。 请求上级有关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0)、经费保障

财政所负责应急资金的调度,镇社保所负责应急救济款的发放。

(11)、社会动员保障

镇人民政府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12)、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利用场镇空地、绿地、广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13)、援助的呼吁和接受

镇民政办负责接受外界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镇地震办负责接待、协调、安排来自镇外的地震紧急救援队伍。 镇红十字会负责接受上级红十字会和国际国内社会提供的紧急援助。 3、技术储备与保障

镇地震办加强震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地震应急设备,确保一有震情能立即出动,并高质量地完成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等任务。

镇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是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进行地震应急指挥的技术平台,尽快建好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有利于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确保镇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4、宣传、培训和演习

公众信息交流: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

培训:镇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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