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安全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安全生产方针是安争第一,预防为主

2、檀、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推土、堆料、停置机具。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靠挂密目安全网。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简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施焊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M。

5、建筑安全检查中“四口”是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

6、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去》第十三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坚持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指公司级安全教育工程项目级安全教育、班组级教育。 8、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仿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罚款或者五日以下拘留。

9、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

10、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1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3、施工单位对到达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总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15、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消火栓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16、施工人员宿舍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M2 17、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8、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罚款或者10日下拘留。

19、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20、模板拆除作业之前,应确认混凝土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应对作业区进行围圈、设置明显标志或监护人员。

2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22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3、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4、起重指挥信号有哨声、手势、旗语和通讯设备。

2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括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

全检查与协调。

26、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持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7、蛙式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28、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战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破坏事敌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29、架子工在脚手架上作业时应穿防滑鞋和佩戴好安全带。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建筑企业和企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1、人工挖扩桩孔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32、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33、建设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人、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单选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困而发生重太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B)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恶劣的,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A、2年 B、3年 C、5年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之日起(c)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2年 B、3年 C、5年

3、采用起重机吊运模板等材料时,被吊的模板构件和材料应捆牢,起落听从指挥,被吊重物下方(C)严禁人员停留。

A、1m B、2m C、回转半径 D、5m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设定的法律责任有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A)三种 A、民事责任 B、财产责任 C、其他法律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人人经营的投资人未能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B)元以下的罚款。 A、10 B、20 C、30

6、设置模板存放区必须设(B)米高圉栏 A、1 B、1.2 C、1.5 D、2

7、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处(B)的罚款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8、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安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撞离职守或者逃逸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遗匿的处(C)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牟依照刑事法有关规定追刑事责任。

A,7 B、10 C、15

9、在有坠落危险的高处作业处,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C)挂在牢靠处。 A、低挂高用 B、高挂高用 c、高挂低用

10、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C)责任。

A、民事 B、行政 C、刑事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B)证书.方可上岗作业。A、许可 B、操作资格 C、安全 1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B)。 A、3米 B、3.5米 C、4米 D、4.5米

1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B) A、安全卫生设施 B、劳动防护用品 c、劳动工具

15、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逸的由(B)依法是强制执行。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生产安全监察部门

16、施工现场的配电箱,为了防止雨水和沙尘侵入电器,配电箱导线的进出口必须设在(C) A、籍体侧面 B、箱体上表面 C、箱体下底面

17、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A)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言B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贵的有关部门报告。

A、1 B、2 C、3 D、6

8、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C)日内,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登记。 A、10 B、20 C、30

19、吊篮升降时必须使用独立的保险绳,绳径不小于(C)mm。 A、8 B、10 C、12.5

20、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B)单位统一组织编制。 A、分包 B、总包 c、建设单位

21、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经过(C),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A、登记手续 B、领导同意 C、安全生产考试培训

22、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B)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2年 B、3年 C、5年

23、为防止电焊弧光伤害眼睛,应采取的防护方式是使用方法(C)。 A、墨镜 B、平光镜 C、虑光镜

24、以下人中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D)

A、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B、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A和C

25、国家艇定:施工单位应在以下期限内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C)。 A、3个月 B、半年 C、1年 D、2年

26、国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险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井处(C)万元以下的罚款。 A、1 B、3 C、5 D、10

27、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C)由缩制,技术负责人审攘,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临时用电工为用电施工的依据

A、电工班工 B、项目负贵人C、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D、安全员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