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于环境保护所做的措施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万多千米,岛屿岸线万多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海域分布有大小岛屿7600多个,其中台湾岛最大,面积35798平方千米。陆地同14国接壤,与6国海上相邻。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是世界第一大人口国,与英、法、美、俄并为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

中国GDP总计 万亿元(2015年) ,人均GDP 万元(2015年)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第一贸易大国,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世界第一大钢铁生产国和世界第一大农业国,世界第一大粮食总产量国以及世界上经济成长最快的国家之一。第二大吸引外资国,还是世界许多国际组织的重要成员,被认为是潜在超级大国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最丰富的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人文景点,是世界旅游大国之一。

面对世界环境问题的压力,中国积极采取措施应对。 一、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选择

确立环境保护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制定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方针,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

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十三五”规划强调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最终目标,将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着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发展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二、逐步完善的法律体系与管理体制

中国重视环境法制建设,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体系。

中国针对特定的环境保护对象制定颁布了多项环境保护专门法规与条例、行政法规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资源法,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在建立健全环境法律体系的过程中,中国把环境执法放在与环境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开辟了人民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渠道,加强了新闻媒介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揭露和曝光。同样重视环境管理体制建设,建立起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监督,各级政府负责实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体制。

三、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实现工业污染防治的战略转变。中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转变传统的发展战略,推行清洁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工业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上确立“三个转变”,即:在污染防治基本战略上,从侧重污染的末端治理逐步转变为工业生产全过程控制;在污染物排放控制上,由重浓度控制转变为浓度与总量控制相结合;在污染治理方式上,由重分散的点源治理转变为集中控制与分散治理相结合。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城市功能布局。把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等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许多城市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在老区改造和新区开发中,按照城市功能分区,调整工业布局,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改变工厂和居民混杂状况,从生产和生活两个方面控制城市环境污染,建成一大批布局合理、社会服务功能齐全的住宅小区。 四、国土整治与农村环境保护

主要江河湖泊开发整治成效显着。对长江中下游、黄河下游、淮河、海河、松花江、辽河、太湖等主要江河湖泊的重要堤防继续进行加高、加固、河道整治和分滞洪区建设。积极推进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了实施南水北调中、东、西线工程的全面论证工作。全面推进土地保护、开发与整治。加强了建设用地计划管理,较好地控制了建设用地总量和结构,中国政府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生态农业,荒山荒坡得到治理,森林覆盖率大幅度提高,有效地防治了水土流失、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改善了生态环境和农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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