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桥梁运营安全检查管理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豫交文[2013]26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交通厅 【发布日期】2013.01.16 【实施日期】2013.0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桥梁运营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交文〔2013〕2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公路桥梁安全检查管理工作,保障公路桥梁运营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及我省相关法规,结合我省公路桥梁运营安全检查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省公路桥梁运营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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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路桥梁运营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公路桥梁安全检查管理工作,保障公路桥梁运营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及我省相关法规,结合我省公路桥梁运营安全检查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境内各级公路桥梁的运营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各级公路桥梁管理机构职责划分如下:
(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桥梁运营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是高速公路桥梁运营安全的监管单位,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桥梁运营安全检查的监督与指导;各运营管理单位是高速公路桥梁的管养单位,具体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桥梁运营安全检查管理工作,是桥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
(三)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是普通干线公路桥梁运营安全的监管单位,负责全省普通干线公路桥梁运营安全检查的监督与指导;各省辖市(直管县)公路管理局是 2 / 3
普通干线公路桥梁的管养单位,具体负责辖区内桥梁运营安全检查工作,是辖区内桥梁
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
(四)各省辖市(直管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农村公路桥梁管理机构是农村公路桥梁运营安全的监管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桥梁运营安全的监督与指导;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是农村公路桥梁的管养单位,具体负责辖区内桥梁运营安全检查管理工作,是辖区内桥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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