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出墙面的梁暗柱并入墙体积计算。
(5)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入砖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计算。 ① 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② 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6)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柱、垛以及孔洞所占体积。
① 有梁板包括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② 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③ 各类板伸入砖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薄壳板的肋、基础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④ 空心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空心部分)计算。
⑤ 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入砖墙内的部分并入栏板、扶手体积计算。
⑥ 挑檐、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挑出墙外部分体积计算。挑檐、天沟板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⑦ 三面悬挑阳台,按梁、板工程量合并计算执行阳台定额项目;非三面悬挑的阳台,按梁、板规定计算;阳台栏板、压顶分别按栏板、压顶定额项目计算。
⑧ 三面悬挑雨棚,按梁、板工程量合并以体积计算,高度≤400mm的栏板并入雨篷体积内计算执行雨棚定额项目,栏板高度〉400mm时,按栏板全高计算执行栏板定额项目。
(7)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亦不增加。当整体搂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8)散水、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投影面积应以最上层踏步边缘加300mm计算。
(9)场馆看台、地沟、混凝土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0)二次灌浆、空心砖内灌注混凝土,按实际灌注混凝土体积计算。 (11)空心楼板筒芯、箱体安装,按空心楼板中的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2.预制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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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制混凝土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0.3m的孔洞所占体积。空心板及空心构件均应扣除其空心体积,按实体积计算。
(2 )小型池槽及单体体积≤0.05m3未列定额项目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
(3)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按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计算。空心板堵头的人工、材料已含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3.构筑物混凝土。
(1)构筑物混凝土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及〉0.lm2孔洞所占体积,以体积计算。
(2)水塔
① 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部分为槽底,以下部分为筒身。 ② 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计算,柱式塔身的柱梁与塔身合并计算。
4.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1)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均按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计算。 (2)空心板堵头的人工、材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行计算。 二、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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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件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 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示或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注明搭接长度的,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3.钢筋的搭接(接头)数量应按设计图示或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的,按 以下规定计算。
(1) Φ10以内的长钢筋按每12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 (2)Φ10以上的长钢筋按每9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 4.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钢绞线、钢丝束)长度按以下确定。
(1)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15m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描具,孔道长度≤20m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lm十算;孔道长度〉20m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l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采用墩头铺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锚具安装按套数计算。
6.设计要求钢筋接头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时,按数量计算,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
7.植筋按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以数量计算,植入钢筋按植入和外露部分合计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8.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地下连续墙钢筋笼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9.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螺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10.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凳”等,按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以质量计算,执行现浇构件圆钢筋≤25的定额项目。
三、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扣除后浇带所占面积)计算。
(2)基础。
① 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1.2m时,合并计算;肋高〉1.2m 时,基础底板模板按无肋带形基础定额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模板按混凝土墙定额项目计算。
② 独立基础:高度从垫层上表面至柱基上表面。 ③ 满堂基础:无梁式满堂基础有扩大或角锥形柱墩时,并入无梁式满堂基础内计算。有梁式满堂基础梁高(不含板厚)≤1.2m时,基础和梁合并计算;梁高〉1.2m时,底板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模板项目计算,梁按混凝土墙模板定额项目计算。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 梁、板的有关规定计算。地下室底板按满堂基础规定计算。
④ 设备基础:块体设备基础按不同体积,分别计算模板工程量。框架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以及墙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楼层面上的设备基础并入梁、板定额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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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设备基础中部分为块体,部分为框架时,应分别计算。框架设备基础的柱模板高度由底板面或柱基的上表面算至板的下表面;梁的长度按净长计算,梁的悬臂部分并入梁内计算。
⑤ 设备基础地脚螺栓按不同深度以个数计算。 (3)构造柱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带马牙槎构造柱的宽度按马牙槎处的宽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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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m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计算。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对拉螺栓固定模板,堵眼增加费按墙面、柱面、梁面模板接触面积分别计算工程量。
(5)现浇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柱、梁、板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突出墙面部分按柱工程量计算,暗梁、暗柱并入墙体工程量计算。
(6)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7)现浇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悬 臂梁及板边不另计算。
(8)现浇混凝土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层板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行计算。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9)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现浇楼梯计算;场馆看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凸出的线条模板增加费,以凸出棱线的道数分别按长度计算,两条及多条线条相互之间净距≤lOOmm的,每两条按一条计算
2.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
(1)预制混凝土模板,除地模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外,其余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混凝土构件体积计算。
(2)预制桩尖按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3)空心构件工程量按实体积计算,后张预应力构件不扣除灌浆孔道所占体积。 3.构筑物混凝土模板。
(1)贮水(油)池、贮仓、水塔按模板与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计算。 (2)池槽等分别按基础、柱、墙、梁等有关规定计算。
(3)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筒、水塔塔身、筒仓等,均按混凝土体积计算。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与安装。
1.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及安装损耗,按表5.2-1规定计算后并入构件工程量内。
表5.2-1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及安装损耗表 名称 制作损耗 运输堆放损耗 安装(打桩)损耗 各类预制构件 0.2% 0.8% 0.5% 预制混凝土桩 0.1% 0.4% 1.5% 3.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预制混凝土矩形柱、工形柱、双肢柱、空格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柱安装定额项目计算。
(2)组合屋架安装,按混凝土部分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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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制板安装,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及单个面积〉0.3m的孔洞所占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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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金属结构楼(墙)面板及其他、金属结构运输三节。
二、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1.钢结构构件制作定额项目适用于现场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钢构件。住宅钢结构工程发生的钢构件现场制作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执行厂(库)房钢结构制作相应定额项目。
2.大卖场、物流中心等钢结构工程,参照厂(库)房钢结构相应定额项目;高层商务楼、办公楼、商住楼等参照住宅钢结构相应定额项目。
3.构件制作定额项目钢材按钢号Q235编制,设计使用的钢材强度等级、型材组成与定额不同时,钢材、焊材型号可以调整,消耗量不变。
4.构件制作定额项目钢材的损耗量已包括了切割和制作损耗,对于设计有特殊要求的,消耗量可以调整。 |
5.构件制作定额已包括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预装配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及预拼装平台摊销费用。
6.钢网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按平面网格结构编制,设计为筒壳、球壳及其他曲面结构的,制作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安装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7.钢桁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按直线形桁架编制,设计为曲线、折线桁架,制作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安装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8.构件制作定额项目焊接H型构件均按钢板加工焊接编制,实际采用成品H型钢的,钢板部分未计价材按成品H型钢价格计入,人工、机械及其他材料(未计价材除外)乘以系数0.60。
9.定额项目中的钢管构件按成品钢管编制,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采用钢板加工而成的,主材价格应包括加工费,加工费用计算按合同约定执行。
10.构件安装项目中的质量指按设计图纸所确定的构件单元质量。
11.轻钢屋架是指单榀质量≤lt,且用角钢或圆钢、管材作为支撑、拉杆的钢屋架。 12.焊接实腹钢柱是指箱型、T型、L型、+字型等;空腹钢柱是指格构型。 13.制动梁、制动板、车档套用钢吊车梁相应定额项目。
14.柱间、梁间、屋架间H型或箱型钢支撑,套相应的钢柱或钢梁制作、安装定额项目;墙架柱、墙架梁和相配套连接杆件套用钢墙架相应定额项目。
15.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中的钢构件套用本章相应定额项目,制作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
16.钢支撑(钢拉条)制作不包括花篮螺栓,设计采用时,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17.钢构件制作定额项目未包括镀锌费用,设计采用时,另行计算。
18.钢栏杆(钢护栏)定额项目仅适用于钢楼梯、钢平台及钢走道板等与金属结构相连接的栏杆,其他部位的栏杆、扶手应套用本定额“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19.钢平台板中的钢格栅板制作定额项目,采用成品格栅时,格栅按成品价格计入,人工、材料(未计价材除外)及机械乘以系数0.60。
20.单件质量≤25kg的加工铁件,套用本章定额中的零星构件。需埋入混凝土中的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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