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章节说明

及螺栓套用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21.构件制作定额项目中未包括除锈工作内容,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需要时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其中喷砂、抛丸除锈项目按Sa2.5除锈等级编制,设计为Sa3级时,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1,设计为Sa2级或Sal级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5;手工及动力工具除锈定额项目按St3除锈等级编制,设计为St2级时,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5。

22.钢构件制作中未包括油漆、防火涂料工作内容,设计要求时,套用本定额“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23.钢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中已包括了施工企业按照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所需自检的磁粉探伤、超声波探伤等常规检测费用。建设单位对合格的钢构件委托第三方检测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24.钢结构构件采用塔吊吊装的,将钢构件安装定额中的汽车式起重机20t、40t分别调整为自升式塔式起重机2500kN· m、3000kN·m,人工及起重机械按汽车式起重机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25.钢构件安装定额项目,未包含分块或整体吊装的钢网架、钢桁架地面拼装平台摊销费用及构件特殊安装方法措施费用。发生时套用现场拼装平台摊销定额项目或参照经审批的施工方案计算。

26.钢构件高空分段安装的临时支撑,套用钢构件安装支撑胎架摊销定额项目。

27.钢网架安装按分块吊装编制,整座网架重量≤120t时,安装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28.钢桁架单支重量≤0.2t时,套用相应的支撑定额项目。

29.钢支撑定额项目包含柱间支撑、屋面支撑、系杆、拉条、撑杆、隅撑等。

30.钢天窗架定额项目包括钢天窗架、钢通风气楼、钢风机架,其中钢天窗及通风气楼上C、Z型钢,套用钢檩条定额项目。

31.不锈钢天沟、彩钢板天沟定额项目按展开宽度600mm编制,实际展开宽度与定额不同时, 板材按比例调整,其他不变。

32.钢天沟支架制作、安装执行钢檩条相应定额项目。 33.厚板电加热定额项目适用于钢板板厚〉50mm,材质Q345B以上重要结构的钢板焊接前 加热。

三、金属结构楼(墙)面板及其他。

1.金属结构楼面板和墙面板按成品板编制。

2.型楼面板的收边板未包括在楼面板定额项目内,发生时另行计算。

3.楼面板定额项目未包括楼板栓钉、固定支架等费用。发生时,按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四、金属结构运输。

1.金属结构构件运输适用于钢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且运距≤30km的运输,运距〉 30km的构件运输,不适用本定额。

2.金属结构构件运输按表6.1-1分为三类,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表6.1-1金属结构构件分类表 类别 构件名称 一 钢柱、屋架、托架、桁架、吊车梁、网架、钢架桥 二 钢梁、檩条、支撑、拉条、栏杆、钢平台、钢走道、钢楼梯、零星构件 三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轻钢屋架、其他构件 3.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或发生的管线、路灯迁移等费用,或公交管理部门要求的措施等费用,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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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构件制作安装。

1.金属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理论质量计算。

2.金属构件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质量,焊缝、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

3.焊接空心球网架工程量包括连接钢管杆件,连接球和支托等零件,螺栓球节点网架工程量包括连接钢管杆件(含高强螺栓、销子、套筒、锥头或封板)、螺栓球和支托等零件。

4.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悬臂梁、柱脚板、加劲板、柱顶板、隔板和肋板等并入钢柱工程量。

5.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板、内衬板(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

6.钢平台工程量包括钢平台柱、梁、板、斜撑等的质量,依附于钢平台上的钢扶梯及平台栏杆,应按相应构件另行列项计算。

7.钢楼梯的工程量包括楼梯平台、楼梯梁、楼梯踏步等。钢楼梯上的扶手、栏杆另行列项计算。

8.钢栏杆与钢扶手工程量合并计算,套用钢栏杆定额项目。 9.机械、手工及动力工具除锈以构件质量计算。 10.厚板电加热按加热焊缝长度计算。 11.钢构件安装工程量同制作工程量。

12.钢构件现场拼装平台摊销工程量按实施拼装构件的工程量计算。 13.钢构件安装支撑胎架摊销工程量按实施安装构件的工程量计算。 二、金属结构楼(墙)面板及其他。

1.楼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柱、垛及孔洞所占面积。

2.墙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梁、孔洞所占面积。

3.钢板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依附天沟的型钢并入天沟的质量内计算;不锈钢天沟、彩钢板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4.金属构件安装使用的高强螺栓、花篮螺栓和剪力栓钉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

5.槽铝檐口端面封边包角、混凝土浇捣收边板高度按150mm编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其他材料的封边包角、混凝土浇捣收边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6.屋脊盖板内已包括屋脊托板含量,屋脊托板使用其他材料时,含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三、金属结构运输。

钢构件运输工程量同制作工程量。

第七章 木结构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木屋架、木构件、屋面木基层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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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木材木种均以杉和松杂综合取定,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三、定额取定的材积均以毛料为准。设计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增加刨光损耗:方木单面刨光加3mm,双面刨光加5mm;原木直径加5mm。

四、屋架跨度是指屋架两端上、下弦中心线交点之间的距离。

五、木屋架、钢木屋架定额项目中的钢板、型钢、圆钢,设计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六、屋面板制作定额项目,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七、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采取其他干燥方式时,费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屋架。

1.木屋架、檀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附属于其上的木夹板、垫木、风撑、挑檐木、檩条三角条均按木料体积并入木屋架、檩条内。单独挑檐木并入檩条内。檩托木、檩垫木已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2.圆木木屋架上的挑檐木、风撑,设计为方木时,应将方木木料体积乘以系数1.70折合成圆木并人圆木木屋架内。

3.钢木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定额内已包括钢构件的用量,不另行计算。 4.带气楼的屋架,气楼并入所依附屋架内计算。

5.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并入相连屋架内计算。

6.简支檩木长度按设计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相邻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0.20m接头计算,两端出山檩条算至搏风板;连续檩的长度按设计长度增加5%的接头长度计算。

二、木构件。

1.木柱、木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木楼梯、钢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3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亦不计算。

3.木地楞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定额内已包括平撑、剪刀撑、沿油木的用量,不另行计算。

三、屋面木基层。

1.屋面椽子、屋面板、挂瓦条、竹帘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屋面斜面面积计算,不扣除屋面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及斜沟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

2.封檐板按设计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0.50m。

第八章 门窗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木门,金属门,金属卷帘门,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其他门,木窗,金属窗,门窗套,窗台板,窗帘盒、轨,门窗五金十二节。

二、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不调整。 三、定额取定的材积均以毛料为准。设计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增加刨光损耗:单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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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光加3mm;双面刨光加5mm;圆木每立方米加0.05m。

四、定额项目中的小五金费,包括普通铰链、插销、风钩的材料价格。 五、木门窗安装用木砖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六、木天窗、木组合窗定额项目已包括组合缝的填充料、盖口条和安装连接的螺栓等,设计需要安装开闭器及各种手动开关时,材料另行计算。

七、钢窗(成品)安装定额项目不包括铁横档,设计有铁横档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套用钢木大门钢骨架定额项目。

八、铝合金地弹门制作型材(框料)按101.6mm×44.5mm,厚1.5mm方管编制;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窗按国标50系列编制;推拉门、推拉窗按黔标90系列(厚1.4mm)编制;断桥铝合金门窗按黔2009J704编制。实际采用的型材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型材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九、门窗五金。

1.成品木门(扇)安装定额项目中五金配件的安装仅包括合页安装人工费和合页材料费,设计要求的其它五金另按本章“门窗五金”一节中门特殊五金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2.成品金属门窗、金属卷帘、特种门、其它门安装项目包括五金安装人工,五金材料费包括在成品门窗价格中。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定额项目中未含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按本章附表选用。

3.成品全玻璃门扇安装定额项目,按地弹门编制,地弹簧消耗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设计要求的其他五金另执行本章中特殊五金相应定额项目。

4.厂库房大门项目均包括五金件安装人工,五金铁件材料费另执行“厂库房大门、特种门五金配件表”一节中相应定额项目,当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十、其它金属卷帘门安装执行铝合金卷帘门安装定额项目。 .

十一、电子感应门有固定玻璃门时执行本定额第十二章全玻璃隔断定额项目。 十二、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十三、钢木大门及将种门的钢冒架制作按相关定额项目另行计算。发生场外运输时,按金属构件运输定额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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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门窗制作、安装除有注明外,均按设计图示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二、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安装,有框的按框外围面积计算,无框的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三、木门扇包不锈钢板、皮制隔音层、饰面板隔音层、镀锌铁皮按门扇单面面积计算,设计为双面时,定额乘以系数2.00。纱扇制作安装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四、上部带有半圆形的木窗,应分别计算,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横框上的裁口线为分界线。

五、各种门带窗应分别计算,以门窗之间的门框外边缘为分界线。 六、钢门窗安玻璃,按玻璃安装面积计算。

七、飘窗、阳台封闭、异形窗,按设计图示型材框外边线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八、卷帘门安装,按设计图示高度(包括卷帘箱高度)乘以宽度以面积计算。电动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套数计算,小门安装以扇计算,小门面积不扣除。

九、防盗门、防盗窗、不锈钢格栅门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十、成品防火门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十一、实木门框制作安装以延长米计算。实木门扇制作安装及装饰门扇制作以扇外围面积计算。装饰门扇及半成品门扇安装以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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