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计划书

201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计划书

各系:

为继续推进“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高函?2013?18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我校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虑到项目周期要求,本年度项目申报人以2011级、2012级本科学生为主。

二、申报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项目设计、项目条件准备、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商业计划书、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实验、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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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通过适当形式,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计划项目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和“公正公开、自主申请、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创业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2.立项申报人要求:

(1)项目只能由全日制本科生提出申请,原则上以二至三年级学生为主;

(2)对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有浓厚的兴趣,富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3)具有与研究项目有关的专业知识基础和基本技能; (4)具有投入项目研究的课余时间保障。

3.申请人可以是单个学生独立申请,也可以是几个学生组成项目团队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学生组建团队。每个项目设负责人1人,且指导老师原则上不多于2人。项目负责人综合素质测评应在该专业前50%。

4.项目执行时限为1—2年。项目执行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项目主持人本科学习阶段的剩余时间。

5.指导教师应由我校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要求担任讲师职称三年以上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能够保证对学生进行科研指导的时间。申报名额在1个以上的系,系级领导担任指导教师的项目数不得超过系上报项目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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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并进行充分论证,不得照搬或节选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申请表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禁止弄虚作假,乱拼凑等学术不端现象。选题要求如下:

(1)计划项目必须是实验研究、产品研发、发明创造、调查研究等;

(2)计划项目要具有创新性、可行性,不能是已有研究成果、工艺、方法、技术和产品的简单重复,要有新思维、新探索;

(3)计划项目不宜过大,要保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切实可行,根据条件、经费、时间和能力等统筹考虑;

(4)鼓励跨学科、体现学科交叉的项目。

7.对有发明创造、参加过科技创新背景(有成果证明)的学生申请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建设。

三、立项申报程序

1.各系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及本通知要求,组织本系的项目申报工作(各系的评选程序、办法和结果书面报教务处备案)。

2.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分别填写《池州学院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池州学院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和《池州学院国家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报所在系。申请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3.各系根据本系学生申请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跨学科项目由指导教师所属系评审),并按推荐优先先后顺序排序上报教务处。

4.学校根据各系推荐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此基础上,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项目,并将不超过省级项目总数的1/3项目推荐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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