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企业法律顾问的立足点每日一练(2014.7.27)
1、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有一个或多个正确答案,少选,不选,多选均不计分! 1、《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对该条所体现的量刑情节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法定量刑情节
B.如果甲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最后被判10年有期徒刑,则是从重处罚
C.如果乙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最后被判2年有期徒刑,则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在具体案件中,如果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并存,则法定情节优先于酌定情节
D
解析:量刑情节,又称刑罚裁量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它与定罪即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无关系。即这里的情节是犯罪构成要件之外的各种客观事实,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构成要件的要素,不是量刑情节,A选项错误。我国刑法中的法定刑幅度是指与特定犯罪相适应的法定刑限度之内的具体的量刑幅度,因此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幅度内选择判处比没有该情节的类似犯罪相对较重的刑种或刑期,不是只有高出法定刑幅度“中间线”就是从重处罚,B选项错误。减轻处罚包括法定减轻处罚和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只有适用酌定减轻处罚情节时,才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如果乙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最后被判2年有期徒刑”属于减轻处罚,但如果是因为适用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则不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C选项错误。在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并存的情况下,应本着法定情节优先于酌定情节的原则,决定情节的适用,D选项正确。
2、杨某在踢足球时一脚将球踢出场外,打碎足球场旁居民楼上刘家阳台上的玻璃窗,玻璃掉下时又碰上楼下李某的花盆,花盆随之落下,刚好砸到从楼下走过的吴老太的头上,致其重伤。杨某的行为在刑法学上认为是( )。
A.疏忽大意的过失 B.过于自信的过失 C.无罪 D.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C
解析:本题考查意外事件。意外事件具有三个特征:
(1)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2)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结果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3)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本案的情况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具有主观过错,不构成犯罪。故C正确。
3、下列所列选项中哪些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
A.某甲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正在撬保险柜,忽听门外有人走动,以为被发现,跳窗逃走
B.某乙用猎枪瞄准正在骑马的周某,欲将其打死,枪响后即逃走,结果将马打死周某负轻伤
C.某丙煽动群众抗拒国家法律的实施,被群众送到公安机关
D.某丁在旅馆内偷得同室李某的存物牌,欲冒领李某所存物品,后遇李某正寻存物牌,某丁恐事情败露遂说自己刚拾到一个存物牌,随即从口袋取出交给李某
AB
解析:《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C选项某丙的行为属于行为犯,构成了犯罪既遂;D选项某丁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预备阶段的中止)。故正确选项为A、B。
4、下列正在执行刑罚的罪犯,都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但只有( )可以且应当减刑。
A.甲,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已执行7年。一次因地震造成监狱倒塌,有的犯人趁机逃跑,甲没有逃跑
B.乙,盗窃累犯,被判有期徒刑10年,已执行6年,在监狱里刻苦钻研,发明出一种能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轴承制造方法
C.丙,犯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已执行9年,一次在抗洪抢险中表现突出
D.丁,犯走私罪,被判无期徒刑,已执行12年,因丁的及时报告,监管人员有效地制止了一起组织越狱犯罪
BCD
解析:《刑法》第78条的减刑分为“可以”减刑(酌定减刑)与“应当”减刑(法定减刑),前者是犯罪分子只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具有立功表现的即可获得减刑,后者的条件是有重大立功表现。B、C、D三项表述都属于有重大立功表现,故应当减刑,而A项只属一般遵守监规,只是可以减刑。 5、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仅有共谋行为而未参与犯罪实行的,也可以构成共犯
B.各犯罪人相互之间有意思联络且参与共同作案的,构成共同犯罪
C.事后的帮助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D.甲挟持司机乙开车撞死自己的仇人丙,由于甲属于间接正犯(把他人的行为当工具利用的情况),与乙不构成共同犯罪
A
解析:仅有共谋行为而未参与犯罪实行的,也可以构成共犯,A选项正确。各犯罪人相互之间有意思联络,但如果缺乏“性质相同的犯罪故意”,即使共同作案也不成立共同犯罪,B选项错误。事后的帮助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如事后的窝藏、包庇行为,窝赃、销赃行为以及事后帮助他人毁灭证据的行为等。但是,如果事先通谋事后予以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C选项错误。甲挟持司机乙开车撞死自己的仇人丙,不属于把他人的行为当工具利用的情况,因为这种情况要求被利用人不知情。乙属于胁从犯,与甲成立共同犯罪,D选项错误。 6、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刑法分则条文中没有规定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C.判处拘役、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主刑的期限相等 D.判处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当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完毕之日起计算 B
解析: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由刑法分则加以规定,刑法分则条文中没有规定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B选项正确。判处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C选项错误。判处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当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D选项错误。
7、甲、乙密谋越狱,某夜,甲、乙使用老虎钳绞断监所的铁丝网,意图逃跑,恰逢巡视的狱警经过发现,甲为了兄弟义气,上前抱住狱警,并催促乙赶紧逃跑。乙成功越狱逃跑,甲被制服。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是脱逃罪的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