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合同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签订单位: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单位及设备要求

乙方必须具备租赁资质,甲方租用乙方机械型号品牌为: QTZ6010式起重机 壹 台、QTZ5512 式起重机 壹 台,用于 工程垂直运输施工。使用地点为: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工程建筑物高度及机械性能、外观要求。 第二条:租赁机械的期限

租赁期约 12 个月(暂定)。乙方从 2016 年 月起交付甲方使用至工程使用结束(具体租赁时间以塔机安装完成后由市检测中心检测合格且乙方开始使用后起算租金,至甲方停机通知之日止,春节期间,保停免收取壹个月的租费。)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的方式

1、费用的支付

塔吊租金: QTZ5512按 11000.00元/月,QTZ6010按 11500.00元/月,(不含随机驾驶、指挥人员的工资);此单价为开票价格,发票为增值税票;

操作人员工资:按 9500.00元/月,大月不加,小月不减(包括驾驶员、指挥各一名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夜间加班不超过10点,超过10点按照30元∕小时计入加班工资)。如需加班必须24小时随叫随到,如不服从指挥,甲方有权对其作出处罚,人工费为不开票价格。塔吊基础的预埋件:QTZ5512每台预埋件3500元,QTZ6010每台预埋件5000元。

2、费用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一次:租金春节前结算一次。人工工资每月每人付 2000 元生活费、塔吊使用结束后壹个月内付清驾驶指挥人员工资,塔机出场后半年内付清租金余额。 第四条:甲方负责塔机进退场道路地面平整及架空线路的清理,在塔机装拆过程中因

障碍物造成的无法装、拆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架设好符合塔机使用的电源,配一只不小于150A的电源专用开关箱。

第五条:乙方只负责出租塔机,不负责使用的吊装工具(如吊装钢丝绳、灰斗、砖笼)。

由于塔机质量及安装、拆卸造成的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直接损失。 第六条:乙方承诺所出租的塔机在甲方承租时间内是符合国家对质量有关规定和要求

的。甲方每月应给1—2日的停机时间,便于乙方维护和保养所出租的设备。在租赁期内,甲方应对机械的零部件负责,如有遗失,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工程结束退租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通知,以便租金结算。塔机所有权属乙方,甲方不得装、拆该塔机,不得将塔机转租,抵押给第三方,或转移到其它工地,乙方不承担本合同外的其它责任。

操作人员(司机、指挥人员)须持证上岗(司机、指挥人员必须持有上海市建交委负责颁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不得派无证人员上岗,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按乙方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每天上班做好例保工作,如遇工程需要昼夜施工时,必须无偿配合施工工作,乙方司机上岗前,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遵守项目部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各有关制度;如操作人员不适合,应及时调换,并保证施工进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同意,双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按照《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租赁机械不能按期交付而造成停班、场地费等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装拆、升节等造成甲方窝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3.租用机械一般故障必须6小时内、复杂故障12小时内修复。修理时间超过一天的扣除贰倍停机天数租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派持证驾驶、指挥人员上岗,工资由乙方按时发放。驾驶、指挥人员的保险由甲乙双方按相关部门规定交纳。

2、乙方保证按甲方需要准时、负责的操作塔机,做好检查和记录。 3、乙方机械不符合要求或因机械影响施工,操作人员私离岗位等甲方有权在结账时扣罚。

4、甲方施工计划(顶升、附墙等)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退场提前10天通知乙方。

5、春节长假乙方优惠壹个月、除行业主管部门规定、不可抗力等造成的停工外,其他节假日不得扣除租金、如甲方施工现场有困难给乙方机械无法出场租金续计。

6、水、电供应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驾驶员、指挥住宿。

7、在安装、拆卸过程中,乙方承担25吨汽吊安拆,大于25吨甲乙双方另

行协商解决。

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修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修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修改。乙方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如违反十不吊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法:双方协商,必要时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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