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家属院管理制度(附承若书)

璧山区青杠实验小学家属院管理制度

为使学校家属院的管理工作真正实现规范化,维护学校和各住户的权益,改善员工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家属院和谐,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家属院管理制度。

一、各住户所有人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住户(含租房户、购房户)代表签一份《承若书》;不准乱搭乱建,未经允许私自建设的自行拆除,并罚款200元。

二、家属区不准饲养家禽及劣性动物,检查时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三、家属区居住的人员要爱护公共财产,如发现有损坏公共财物的情况予以处罚。

四、家属区不准营运车辆随意进入,需进出的必须经学校保安同意,损坏地下道盖板等设施的必须自行修复,否则酌情予以罚款。

五、家属区居住的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小型车辆按规定停放,不能乱停乱放,损坏家属区设施的要予以修复,否则酌情罚款。

六、家属区各住户要爱护楼顶防雨层,不准私自在楼顶堆放杂物,各住户的太阳能设备要规范放置,有业主委员会和楼顶住户共同监督,有损坏防雨层的要及时修复,否则视情况罚款500-2000元。

七、家属区的卫生由业主委员会督促清洁工负责打扫,要做到每周清扫1-2次,并将垃圾及时外运,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

八、各住户不准随意倾倒垃圾和杂物,生活垃圾杂物放入垃圾箱,装修和建筑垃圾由住户自己负责清理清运干净。发现有乱倒垃圾的现象每次罚款10元,产生装修建筑垃圾的住户接通知后不及时清理清运的每天罚款50-1000元。

九、各楼道的卫生由各住户清扫清理,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由业主委员会不定期检查,不服从管理的由业主委员会出具罚款单,学校总务处监督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璧山区青杠实验小学业委会

璧山区青杠实验小学家属院住户

承 诺 书

璧山区青杠实验小学业委会:

为从严执行《璧山区青杠实验小学家属院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家属院人员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家属院正常生活秩序,现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璧山区青杠实验小学家属院管理制度的要求,住户(或租房)所有人员,在规定时间外进出校门,必须做到事先向学校保安打招呼,说明情况征得同意。

2、家属院所有人员,需在夜间22:00以前回家(学校的校门早上7:00开门,晚上22:00关门),在这个规定时间之外进出校门,自己用钥匙开关。 3、本人及家人自觉遵守璧山区青杠实验小学家属院管理制度,不乱扔垃圾,保持和维护家属区的清洁卫生,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

4、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车辆按规定停放,不乱停乱放。 5、自觉爱护公共财产,不乱堆乱放,不饲养家禽及劣性动物。 6、在学校家属院内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或工作的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禁止留宿外来可疑人员,一旦发生违法、违纪和造成人身伤害,学校业委会将严肃追究家属院责任人员的责任,或报司法部门处理。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本人将按照青杠实验小学的规章制度,接受对本人的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等。

承诺人: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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