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讨论稿) 一、经审查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固原市总工会经审会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更好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会议的内容
第二条 讨论、审议《经审工作报告(草稿)》。 第三条 审议、确定召开经审委员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
第四条 审查市总本级工会经费预决算执行情况。 第五条 依照有关标准和办法,对下级工会开展经审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评比,确定考核结果。
第六条 对在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做出表彰奖励决定。
第七条 审查市总本级工会经费预算调整及追加追减事项。
第八条 讨论有关经审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做出决定。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九条 市总经审办根据上述会议内容需要提出会议的日期等建议,经过经审会主任同意后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并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条 经审会会议由经审会主任主持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第十一条 经审会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参加方能召开。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须在会前向经审会主任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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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章 议题的表决和决定
第十三条 参加会议的委员要对会议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表达自己的意见。经审会主任对大家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后做出会议决定。也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题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做出会议决定。
第十四条 市总经审办的工作人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做为档案资料保存。
第十五条 本规则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经审办会议制度
一、经审办会议于每季初召开,会议由经审办主任召集并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二、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工会和市总全委会、经审会提出的经审工作意见。
2、讨论、制定经审办的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讨论、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报区总经审会审定。
3、落实审计项目计划,讨论、确定审计组提出的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4、总结上季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讨论、确定当月的工作目标任务,明确每个人的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和完成的时间要求等,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5、提出对下级工会经审工作考核结果以及有关工作的建议,拟定经审调研提纲,安排调研活动和工会经审干部培训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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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由经审办负责内务的同志做好会议记录。 四、因工作需要,经审办工作人员可随时提出议题,由经审办主任决定召开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
三、经审办学习制度
一、经审办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系列方针、政策。
二、经审办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审计、财会以及审计信息化等新知识,学习有关法规、政策、制度,掌握计算机应用等现代审计技术与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与成效。
三、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每月安排半天时间集体学习,做到保证学习时间,记好学习笔记,讲求学习效果。
五、理论联系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六、积极撰写调查报告、工作论文等,每人每年至少1篇在县总或上级工会刊物上发表。
四、经审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一、自觉遵守审计人员廉政纪律;
二、不得在审计管辖范围内单位兼职财务会计工作; 三、不得向被审计单位索取任何财物;
四、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 五、不得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六、不得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七、不得将在审计中发现的违规事项隐瞒; 八、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五、工会经审信息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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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会经审信息工作要围绕、服务工会工作大局,突出工会经审特色,及时准确地反映工会经审工作的情况。
二、建立工会经审信息员队伍。县总经审会聘请各乡镇、系统及有关基层工会的经审干部为工会经审信息员,负责工会经审信息工作。
三、工会经审信息员的职责
1、组织本级工会和所属基层工会开展经审信息工作,及时反映经审工作信息。
2、负责采集、编辑经审工作信息,积极向《工会信息》及祁门工会网投递信息稿件,推荐上报优秀论文、调查报告等。
3、参加工会经审信息员培训,提高信息工作能力。 4、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有关指标的调查和数据统计任务。
5、在信息工作中注意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的商业秘密。 四、市总经审办负责工会经审信息员培训工作,聘请信息采编专家传授信息写作和编辑技巧、进行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培训,提高工会经审信息员编写信息的技术和能力。
五、工会经审信息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市总经审办专人负责,建立统计台账、对各单位信息报送、稿件采用情况进行登记,年终进行考核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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